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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桂年俗】赏花灯、猜灯谜、吃汤圆......广西各民族“花式”闹元宵

2022年02月22日 09:24 来源:"方志广西”微信公众号 编辑:胡瑞阳

新闻眼春节原为汉族的传统节日。秦汉后传入广西,逐渐成为广西各族人民的共同节日。但由于民族历史、地理、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差异,在春节期间,各民族举行的节庆活动又各具特点。广西新闻网与“方志广西”特别推出“八桂年俗”系列微信推文,品味八桂年俗,探索八桂文化。

正月十五日元宵节,又名“元夕节”“上元节”“灯节”“宵灯节”,广西各少数民族一般只称为正月十五。元宵节本系中原汉族节日,始于汉代,广西各少数民族过元宵节的习俗是在入桂汉族的影响下形成的。

南宁菠萝岭社区元宵花灯会花灯。

桂东汉人在南北朝时已有过元宵节之俗,桂中次之,桂西最晚。宋代,已有壮族过元宵节的文献记载。宋皇祐五年(1053年)春,壮人首领侬智高与宋朝将领狄青各率数万大军于昆仑关决战。上元日,侬军过节松懈,疏于防患,狄军乘机出击,夜夺昆仑天险,侬军兵败。在边远山区的少数民族,庆元宵节则更晚一些。据清乾隆《柳州府志》记载,清乾隆间(1736—1795年),柳州府属的少数民族“土俗……元宵不悬灯,不作乐”。近代以后,边远山区少数民族才逐渐有过元宵节的文献记载。

南宁市民在集体做汤圆。

广西各民族于元宵节普遍有吃汤圆的习俗。汤圆又称为“圆子”“水圆”“团子”“圆团”,有实心和包馅两种。前者将糯米粉揉成指头大小的圆子,加适当糖水煮熟即可进食。后者将芝麻、花生、果仁、桂花、蔗糖、猪油等混合加工做成馅料,用糯米粉做皮包而制成,香甜可口,为元宵节必备的食品。壮、汉等民族的汤圆,除甜味小汤圆外,尚有咸味大汤圆,以 肉、蒜、藕等为馅,每个有一两左右,也别有风味。

贵港小花灯别具特色。

灯会是元宵节活动的主要内容,民间有“三十晚的火,十五夜的灯”的俗语。广西的灯会盛行于清代、民国间。清代有诗云:“遍将灯子挂亭台,走马莲花次第开;夕照欲残声上下,庆灯人醉唱歌回。”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灯会以桂林、梧州、桂平、玉林、钦州等部分地区最为兴盛。在桂东、桂北、桂中农村也有流行。

桂西少数民族聚居区,除崇左、百色等部分地区有灯会外,农村未有此俗流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自20世纪50年代末至70年代中,各地灯会曾一度消失,80年代后逐渐得到恢复和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灯会以赏灯娱乐为主要内容,娱神的迷信色彩已大为减少。

南宁市花灯高高挂起。

花灯的种类及制作的精巧程度,因时代、城乡不同而有差异。一般说来,农村的花灯以古典浓郁见长,城市花灯以新奇花哨为重。当今因应用现代的光学、声学、自动控制等科技,使花灯比过去华丽精美。古今花灯种类繁多,人物灯以历史传说人物为主,常见的有《断桥相会》《嫦娥奔月》《天女散花》《西施采莲》《三打白骨精》等;百族灯有龙、狮、麒、凤、鹤、鱼、马、牛、猪、羊之类,常见的有《双龙戏珠》《鹤凤呈祥》《鲤鱼吐珠》《孔雀开屏》等;花果灯有荷花、牡丹、菊花、柑桔等。

桂林琅琥村舞龙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广西的灯会以桂林的“龙灯出游”最为壮观。“龙灯出游”亦称“出龙灯”, 是盛大的群众灯会游行,由火神、三姑、禹王等庙值年首事主持。为首的龙灯有老红龙、老黄龙、老青龙、老白龙等名称。龙身特别巨大,龙头能装烛五六十支,金角银须,形状威武,需数人方能抬举。龙珠依大小分为五级至九级,最大的龙珠能容烛一二十支。凡老龙出动,各街坊也竞出彩龙、火龙、台阁、顶马、牌灯、高脚、八音、鼓乐以及各种灯彩,附从老龙游行,一路火树银花,光彩夺目。

玉林市民一家人在灯会中合影。

玉林、梧州等地灯会在清代也很有名气。玉林制作的鱼龙虫鸟、花果云水各式彩灯甚为精巧。其中有一种“排灯”,高六七尺,宽四五尺,形如山峰, 可装烛百数十支,为各地所罕见。清光绪《郁林州志》记载,玉林一带,每逢灯会,灯以百计,火以千计,音乐喧天,人民拥观如潮,有暗尘随马之景。

每年菠萝岭花灯会吸引超10万人前来观看。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广西乡村群众挂花灯主要是为了祈求人丁兴旺。客家话“灯”“丁”同音,挂灯意即挂丁。在客家人聚居地区,凡上年添有男丁的人家,必于元宵或前几日挂灯。灯有大小两种,均用花纸糊裱而成。大花灯高约四五尺,平顶平底,呈六边棱柱形,内装风轮,点上灯烛后可转动。此灯挂在堂屋内,因称为“堂屋灯”。小花灯高约二尺,呈多面球状, 挂于社王和伯公(人丁神)神坛处,称“社王灯”或“伯公灯”。两种灯下均缀有灯坠,坠上系着蒜苗和柏树叶(客家人称柏树为百子树),以示多子。

手工花灯传承人黎炳生和儿子黎达正在制作花灯。

陆川、贵港、岑溪、钦州等部分地方,自正月初十至十六日为挂灯日期,灯挂于祠堂和社坛处。初十上灯,十六完灯,凡上年生男丁人家均有挂灯资格。花灯内用红线吊一个发芽芋头,称为“灯睾”,示意男性。凡挂灯人家,出钱物宴请族人,称“饮灯酒”。新婚未生子者,其娘家扎麒麟龙凤花灯送至婆家,称为“送灯”,以兆早日添喜。有些艰于子嗣或求早得子孙的妇女,晚间潜入祠堂、社坛挂灯处,偷些灯带置于己家闺房以作吉兆,而挂灯人家则于白天挂上新灯带以供别人偷取。清代梁廉夫诗云:“元宵佳景约同俦,社稷坛中喜共游;灯带已稀无觅处,不知还有几人偷。”即指此事而言。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乡村祠堂、社坛被拆毁,挂灯求人丁兴旺的习俗曾一度消失。20世纪80年代后,农村社坛又纷纷重建,挂灯求子之习又渐出现。

包汤圆,拉家常,邻里和谐一家亲。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广西各族普遍流行元宵(也有的地方在年初一)偷青的风俗。偷青又名采青,元宵夜,青少年男女(有的地方仅限于女子)结伴潜入他人园圃,摘取青菜葱蒜各数根作为“彩头”,以求一年清吉之兆。按俗例,偷青者要识大体,只偷少量,不使园主损失过多。而园主则以他人进园偷青为荣,认为能为别人带来吉利而积了阴德,有些园主对偷青者只稍为声警,意在告戒进园者手下留情,勿损坏过多菜蔬。

猜灯谜深受居民喜爱。

在柳州等地,偷青者回去后,大家聚集观看各人所采菜类,以此推断各人的“彩数”,然后将菜清煮(不放油盐)共尝。偷青原系汉族习俗,后为少数民族效仿。据民国《龙津县志》所记,龙州向无偷青风俗,至清光绪中叶,中法战争期间,汉族军人屯防龙州,其家属带来此俗,偷青由此而生,并成为风气。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偷青风俗已基本消失,仅个别地方存其遗风。

现在丰富多彩的“闹元宵”活动。

元宵节又称为“散年”或“散节”。春节活动至此结束,广西各地进入春耕备耕大忙时期,民谚称:“吃过年宵酒,锄头刮子不离手。”各大中小学校也于元宵节后相继开学。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天等、德保、百色等地的壮族,元宵节吃散年大粽,一些人家携带小孩到村外三叉路口,把粽叶摆于地,点香酹酒,意为年节到此结束。据清光绪《镇安府志》记载,清光绪间,德保等地壮人于元宵以大粽酒肴祭土神,杂坐祠前共饮,唱土歌以祝太平。侗族于元宵日举行“送龙下海”活动。届时,众人敲锣打鼓舞龙至河边水旁,将龙烧掉,俗称“烧龙”。送走龙神之后,村人集体聚餐。民国前各村有“龙田”数亩,其收入即作烧龙的经费。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已无此俗。

老年文艺队的歌舞表演。

如今,元宵节在延续优秀传统民俗的同时,适应时代的发展和人们日益丰富的生活,推陈出新,推出了精彩多样的“闹元宵”活动,让欢声笑语填满整个节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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