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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组深入象州县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执法检查

3月23日至24日,来宾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立一行人深入象州县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消防法》)执法检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覃政道、应急局、经贸局、消防救援大队等单位负责人陪同检查。

检查组先后深入1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2家消防重点单位企业、中平镇乡镇专职队及1处古建筑单位,通过听取工作汇报、现场检查、查阅材料等方式,对政府、行业部门和基层组织贯彻执行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培训、消防规划制定落实和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灭火和应急救援职责履行、消防救援队伍和消防组织建设发展等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在座谈会上,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陈锋向检查组汇报了象州在贯彻实施《消防法》中的主要工作,一是出台了《象州县乡镇消防队伍建设工作方案》,中平镇建成消防救援、建应急中心和网格排查队伍的做法,为全县乡镇消防队实体化运行提供了新的思路。二是象州县十八届人民政府第5次常务会审议通过《象州县消防工作“十四五”规划》。三是为了重大火灾隐患能顺利销案在经费上给予了有力的支持。四是各行业部门标准化建设初见成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消防安全纳入人员培训内容,县教体局也将《消防法》纳入中小学教育工作范畴。

检查组充分肯定了象州在贯彻实施《消防法》上取得的成绩,认为全县上下十分重视消防安全工作,卓有成效地推进了《消防法》贯彻实施。在充分肯定取得的成绩的同时,检查组也指出,各地还存在配套机制制度不够完善、火灾隐患治理成效不够明显、基础设施建设不足等问题,需进一步推进解决。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反馈,并提出了相关建议。一是各级政府、行业部门、相关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消防工作,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将《消防法》宣传教育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实。二是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强化监督,压实安全监管责任,防患于未然。三是要建立健全县乡政府、职能部门、社会单位、群众协同联动的消防工作机制,为护卫好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形成合力。四是要着力解决影响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紧盯重点场所、区域的监管和督查,用好法律、行政等手段抓好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改,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五是要强化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积极推动消防法及应急救援措施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等,并不定期开展消防应急演练,通过全方位、多层次、多渠道的宣传教育工作,切实强化宣传效果,提高全民消防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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