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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一天的代表,就要尽一天的责”|记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代表、自治区检察院第七检察部副主任韦震玲

记者 廖志荣 实习生 郭亚琼

“集中屠宰与农贸市场个体户活禽加工相比,有哪些优势吗?”“屠宰废弃物如何进行无害化处理?”近日,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代表、自治区检察院第七检察部副主任韦震玲会同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代表陈宇航来到位于南宁市隆安县的广西壮美那食品有限公司,就《广西壮族自治区畜禽屠宰管理条例》的议案展开实地调研。

我区历来高度重视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作,早在1997年就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畜禽屠宰管理条例》,2004年6月自治区人大对其进行了一次修订,2010年9月29日因各种原因条例被废止。韦震玲介绍,冷藏分割肉、肉品深加工和冷链配送是当前我区畜禽屠宰行业的短板,畜禽屠宰行业整体发展水平不高。除了生猪实行定点屠宰管理外,目前我区其他畜禽没有实行定点屠宰管理。

此前,韦震玲调研发现,我区牛、羊、活禽屠宰管理尚处于法治空窗状态,对生态环境保护、疫病防治、城市管理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带来一定程度的治理难题,同时不利于畜禽批量化生产销售,影响我区畜禽行业高质量发展。为此,在今年的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上,韦震玲提交关于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畜禽屠宰管理条例》的议案。

“韦震玲代表带着问题进行详细调研,把调研信息转化为立法建议或者议案,将促进屠宰行业规范化。”在广西壮美那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长马德征看来,我区作为全国生猪、家禽主产区,完善畜禽屠宰管理条例对广西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以及畜禽屠宰行业转型升级有着重要意义。

作为奋战在政法战线上20多年的“老兵”,韦震玲曾先后供职于司法行政系统和检察系统。担任人大代表后,她致力于为法治建设建言献策,并借助在政法部门工作的便利条件,多方征询法律理论界和实务界人士的想法来完善自己的议案,提出的多项意见和建议得到了认可和采纳。

近5年来,韦震玲先后提出《关于请求取消桂价费〔2018〕4号文关于要求参与促销居民一次性预付供电企业电费的建议》《关于尽快废止或修改〈广西壮族自治区犬类管理暂行办法〉的建议》,2个建议均促成和推动了相关文件的废止和新的治理措施出台。5年来,她共提出代表议案6件,均获常委会立案,提出代表建议14件,其中2件建议被列为重点建议,由自治区人大领导及政府相关领导重点督办,14件建议中A类答复件达到了12件,占比达85%。

今年是韦震玲作为自治区人大代表履职的最后1年。韦震玲说:“只要当一天代表,就要尽一天的责,努力推动意见建议落地见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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