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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征信修复”乱象治理 | ③ 广西“征信修复”乱象专项治理典型案例二

2021年5月,人民银行某市中心支行接到当地行政审批部门提供线索,称李某正在该部门窗口申请登记注册经营范围带有“个人和企业征信修复业务”字样的疑似征信修复公司。李某表示已获得某企业征信集团有限公司的代理授权,具备“合法”的执业资格,注册后将为有信贷逾期的客户进行“征信修复”,收费标准为修复逾期1个月记录单笔收费2000元,修复逾期2个月记录单笔收费4000元,依此类推。

按照当地人民银行与行政审批部门签订的《征信市场联合监管备忘录》约定,登记窗口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向李某发放关于依法合规开办征信业务的《企业告知书》,引导其先咨询人民银行再办理登记注册;行政审批部门同步将相关情况向当地人民银行通报。人民银行某市中心支行与李某取得联系,经了解,李某为掌握“发财秘诀”,根据互联网推送信息参加了“征信修复”专业培训,为其中“征信行业蓝海”“合法加盟”“专业指导”等宣传内容深深吸引,被成功洗脑的李某缴纳10万元加盟费后,准备开办“征信修复”公司。人民银行某市中心支行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李某进行征信业务政策宣讲、知识解读,详细解释“征信修复”是违法行为、从事征信业务没有加盟形式,规劝李某依法合规经营,最终李某彻底放弃开办征信修复公司的念头,撤回注册申请。

本案中,李某因不熟悉征信法律法规,并对发财“捷径”心存侥幸的心理,被不法分子误导、利用,认为“征信修复”是合法的、新兴的经营活动,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十万余元,并差点步入违法违规陷阱。李某的案情在近年征信乱象案件中十分典型,不法分子通过“包装”精心编织“征信修复”的“钱景”美梦,利用话术蓄意引导各类主体以加盟、参股、培训形式付费,骗取钱财后“跑路”“人间蒸发”,给市场主体造成较严重的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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