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下午,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等多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对法规中上位法已修改,不适应广西发展的内容进行修正。根据修改后的条例,一些未能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可通过组建物业管理委员会的形式来决定物业管理事项。图为南宁市五象新区一交付不足三个月的小区,暂未成立业主委员会。记者 邹财麟 摄(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
11月24日下午,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等多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对法规中上位法已修改,不适应广西发展的内容进行修正。根据修改后的条例,一些未能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可通过组建物业管理委员会的形式来决定物业管理事项。图为南宁市五象新区一交付不足三个月的小区,暂未成立业主委员会。记者 邹财麟 摄(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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