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并对如何健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作出重要部署。立足两个大局,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需从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完善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激励约束机制等方面入手,更要从强化公平竞争、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激发创新活力、加大法治保障等方面寻找新的突破口,深化细化实化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相关举措,以系统化思维、组合拳措施推动经济发展实现预期目标。

坚持以公平竞争推动结构优化。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核心,能优化资源配置、降低经营成本、推动结构优化。应确保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同时更好地发挥政府的作用。当前,我国一些行业和领域存在竞争不充分、甚至垄断的问题,不利于市场活力的充分释放,一些地方和部门在招投标、政府采购、土地出让等方面还存在歧视性政策,妨碍公平竞争。为此,应进一步破除行政性垄断,清理和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打破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加大反垄断执法力度,加强反垄断监管,坚决查处签订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行为。进一步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将公平竞争审查作为经济政策制定的基本要求。各级政府在出台涉及经营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前,应进行公平竞争审查,评估对市场竞争的影响,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规范和引导经营主体行为,营造各类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推动形成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格局。
坚持以高标准市场体系提升竞争力。高标准市场体系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和支撑。当前,我国现代市场体系尚不健全,基础性制度还不完备,市场中介组织发育不充分,要素市场化配置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特别是在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数据等关键生产要素的市场配置上,还不同程度存在体制机制障碍,市场决定要素价格的机制还不健全,要素的自由流动和优化配置还受到一定限制。应加快推进要素市场化改革,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形成全国统一大市场。完善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数据等要素获取、产权交易、价格形成等方面的机制,加快建设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加快推进资本市场基础制度改革,健全职务科技成果产权制度,培育技术市场,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促进政府数据开放共享,完善数据产权、交易流通、跨境传输和安全保护等标准和规则。推进自然垄断行业改革,实施网运分离、放开竞争性业务,引入竞争机制,打破行政垄断,优化市场结构。完善市场监管,加强行业自律,维护健康、公平、竞争和有序的市场环境。
坚持以数字化转型激发创新活力。数字化转型有助于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培育新兴产业,推动经济结构优化升级,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当前,我国数字经济发展还存在基础不牢、创新能力不强、应用水平不高、安全保障不足等问题。应充分发挥海量数据和丰富应用场景优势,推动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新业态新模式,加快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步伐,积极培育新动能。加快5G、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物联网、区块链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经济发展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畅通经济循环,提高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加快5G商用部署,构建工业互联网平台体系,打造智能制造、智慧农业、智慧物流等融合应用,培育发展新的消费模式。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提高政府决策和服务水平,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加便捷高效。加强数据资源整合和开放共享,推动行业间数据共享和交换,促进不同行业、不同领域数据汇聚融合、协同利用。加强数字经济治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规范发展平台经济,维护国家数据安全。针对平台经济发展中出现的垄断和不正当竞争、数据安全隐患等问题,要加强监管,完善治理规则,促进规范有序发展。
坚持以法治保障激发经营主体活力。法治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石,不仅为经营主体提供了稳定的预期和公平的竞争环境,还确保市场经济运行的有序性和可持续性。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是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当前,我国产权保护、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方面的法律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完善。应以公正监管保障公平,实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破除各种隐性壁垒,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进一步简政放权,实现全国一张清单,确保各类经营主体机会平等。健全以公平为原则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平等保护国有、民营、外资等各种所有制企业产权。加大侵权损害赔偿力度,更好发挥知识产权法院作用,加强产权司法保护。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完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加大对欺诈、恶意逃废债等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简化企业开办流程,推进企业简易注销,便利各类市场主体准入退出。提高监管的科学性、精准性,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大侵权行为惩治力度。
(作者为广西财经学院副教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