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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评线】桂声网评: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构筑中国之治坚实支撑 |
2025年10月31日 11:52 来源:广西新闻网 编辑:邓子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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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强调,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深刻揭示了全过程人民民主与法治中国建设的辩证统一:民主为治理注入民生温度,法治为发展筑牢制度根基,二者协同发力,共同构筑起中国之治的坚实支撑,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独特制度优势。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是中国之治的力量源泉。不同于西式民主的形式化与碎片化,它贯穿选举、决策、管理、监督全环节,实现了过程与成果、程序与实质、直接与间接民主的有机统一。从全国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让群众意见直达立法层面,到“小院议事厅”“村民说事会”等基层平台吸纳民声民意;从重大政策出台前的广泛问计,到民生工程中的动态监督,全过程人民民主让群众从治理旁观者变为参与者、建设者、受益者。全会提出“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将进一步拓宽民主渠道、丰富民主形式,让治理决策更合民心、更具实效,激发全民投身现代化建设的积极性。 法治中国建设是国家治理的基石工程。从改革开放初期“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十六字方针,到新时代“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全面推进,我国法治建设始终与国家发展同频共振。全会强调“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既立足当下破解治理难题,又着眼长远夯实制度根基,为“十五五”时期国家治理现代化提供稳定预期和根本遵循,让国家治理有章可循、社会运行有序可控、群众权益有法保障。 民主与法治的深度融合,是中国之治的鲜明标识。民主是法治的价值内核,法治是民主的制度保障,二者相辅相成、不可分割。全会的部署深刻体现这一逻辑:通过民主立法,让法律充分反映人民意愿,筑牢法治的民意基础;通过依法执政,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使民主实践纳入制度化轨道;通过公正司法,保障民主权利有效救济;通过全民守法,培育社会共识与行为自觉。从基层的民主协商、依法办事,到重大决策的民意征集、合法性审查,这种融合既保证了治理的温度,又提升了治理的效能,成为区别于其他治理模式的显著优势。 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是长期系统工程,需守正创新、久久为功。面向“十五五”及长远发展,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这一根本保证,确保建设方向不偏航;持续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完善民主选举、协商、决策、管理、监督机制,让线上议事与线下恳谈相得益彰;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聚焦新兴领域加强立法供给,强化执法司法协同,壮大“法律明白人”等基层法治力量;筑牢基层基础,推动民主法治重心下移,通过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让民主法治在基层落地生根。 “治国有常,利民为本;立政有纲,守法为要。”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擘画的民主法治建设蓝图,既是对历史经验的深刻总结,也是对时代使命的责任担当。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温度,体现在炕头普法的贴心话语里、网络问计的真知灼见中;法治中国建设的力度,彰显在公正司法的判决书中、依法办事的自觉行动上。新征程上,只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以民主凝聚共识、以法治护航发展,就一定能夯实国家治理制度根基,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治理优势,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强大动力和根本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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