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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中院信访答复“张冠李戴”,自治区信访局介入处理

2026年01月14日 21:33 来源:广西云-南国早报 作者:邓振福 编辑:徐丽青

日前,桂林市民袁婷反映,其母亲唐福秀因犯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被判刑后,本人及家属不服判决,通过有关部门提交信访诉求。然而,袁婷查询发现,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桂林中院)的答复张冠李戴,将给另一当事人黄某中的答复内容套用至其信访事项中。

信访事项查询网页截图。

据袁婷介绍,2025年6月24日,全州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唐福秀犯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唐福秀不服判决,上诉至桂林中院,同年9月2日,桂林中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唐福秀仍不服,向桂林中院提出再审申诉,同年11月20日,袁婷收到法院受理再审的告知书。

2025年9月中旬,袁婷通过有关部门提交相关诉求,该事项随后经信访、法院部门转至桂林中院。1月8日,她通过自治区信访局网站查询发现,桂林中院已于2025年12月31日作出告知及答复——告知栏显示为袁婷的姓名,但答复栏的当事人姓名却变成了黄某中,明显存在信息混淆。1月12日,袁婷前往桂林中院核实,出示网页截图指出答复错误,工作人员承认系上传失误,再审申诉主办法官则告知该案仍在合议庭审理中。

1月14日,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致电桂林中院刑二庭,经办工作人员林某回应称,给黄某中的信访答复函已邮寄至其本人,此次失误可能是立案庭那边搞错了。1月13日,自治区高院已就此事项问询,他们已同步向立案庭反馈情况。

“指出错误都几天了,怎么还没改过来?”1月14日,袁婷再次联系桂林中院立案庭,工作人员表示已将问题上报领导,将在联系当事人后完成答复修改。

同日,自治区信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已知晓该信访答复失误事件,目前已反馈给法院调查处理。

截至1月14日傍晚6时许,记者登录自治区信访局网站查询发现,针对袁婷的信访答复仍沿用黄某中的相关内容,尚未完成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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