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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军人进校园 国防教育添新军

2026年01月15日 15:33 来源:广西云-广西日报 记者 刘 莉 通讯员 胡艺译 编辑:黎莹莹

1月12日,记者从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获悉,该厅与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促进优秀退役军人进校园从事国防教育工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打通退役军人就业与校园国防教育协同发展通道,为培育时代新人、厚植爱国根基提供坚实保障。

《措施》遵循“按需配置、精准施策”原则,在入校渠道上明确中小学、初级技工院校可按需聘用优秀退役军人驻校任教,乡村小规模学校可采取合并配备方式,特殊教育学校和幼儿园灵活安排;同时支持学校通过购买服务,委托国防教育机构选派退役军人开展国防教育,确保资源高效覆盖。

针对国防教育实施,《措施》要求各地学校需结合学段特点分层推进:小学生侧重培养国防意识,初中生掌握基础国防知识技能,高中生筑牢国防理论根基。鼓励推动国防教育与体育、思政、历史教育深度融合,通过军体操、军体拳、军旗舞及民族武术等特色运动增强参与性,在重要节点开展缅怀英烈活动厚植家国情怀,依托红色教育基地开展研学实践传承红色基因。

准入与培育机制上,《措施》作出严格规定,要求进校园的退役军人政治合格、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持相应师资培训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优先选用有相关工作经历、中级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及服役期间担任副班长以上职务的人员。支持退役军人参加各类培训并按规定享受相关补贴,在教师招聘中适当放宽年龄限制,将其纳入学校教师队伍整体培养,通过传帮带、支持开展教学研究等提升专业能力。

为保障政策落地,《措施》建立多部门协作机制,明确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牵头组织实施,教育部门负责业务指导,财政部门保障经费支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筹招聘工作,学校落实具体教育活动。整合退役军人培训、国防教育、双拥工作等专项资金,义务教育学校可使用生均公用经费保障国防教育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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