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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日起,北海这七类农产品上市要有“身份证”

2026年01月16日 08:20 来源:北海市融媒体中心 作者:陆威 编辑:曾园棋

记者从北海市农业农村局获悉,由农业农村部发布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管理办法》将于今年2月1日起施行,届时七类农产品上市须带“身份证”。

据介绍,新规明确,七大类农产品必须实施承诺达标合格证管理,上市销售需随附证件。

海城区高德街道食用菌生产基地大棚内菌香四溢。劳文静 摄(资料图)

这七类农产品分别是:

· 蔬菜(含人工种植的食用菌,比如香菇、木耳)

· 水果(沃柑、砂糖橘、芒果等)

· 茶鲜叶

· 畜禽(土鸡、土鸭、生猪等)

· 禽蛋(鸡蛋、鸭蛋)

· 养殖水产品(草鱼、罗非鱼、对虾等)

· 农业农村部规定的其他农产品

据了解,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在农产品产地按照生产批次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从事农产品收购的单位或个人需按规定收取并保存承诺达标合格证,混装分装后需重新开具;鼓励和支持农户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未按规定开具、收取、保存合格证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七十三条以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农业农村部门依法依规进行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或者处以100元至1000元罚款,同时按规定将违法违规行为记入信用记录,依法采取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措施。

北海市是我国“南菜北运”的重要基地,合浦县常乐镇、石康镇、石湾镇和银海区福成镇等是北海市规模种植蔬菜的重要乡镇。据市农业农村局介绍,北海市目前种植的经济作物主要有叶菜类、茄果类、瓜类、豆类、根菜类、水生类、薯芋类等。2月1日起,《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管理办法》将实施,市农业农村局提醒企业与合作社提前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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