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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语释法+育儿指导,南宁国际商事法庭柔性化解跨境家事纠纷

2026年07月31日 17:29 来源:广西云-广西日报 记者 蒋予昕 通讯员:廖薇 编辑:黎莹莹

近日,南宁国际商事法庭在审理一起中韩当事人涉外离婚纠纷二审案中,搭建“双语翻译+家庭教育指导师”协同调解模式,促成双方就婚姻关系、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达成一致,用柔性司法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男方韦某与韩国籍金某于2019年结婚,育有一女。感情破裂后,金某诉请离婚。一审判决女儿由韦某抚养、抚养费自负;金某上诉要求改判女儿随己生活并由对方支付抚养费。

南宁国际商事法庭温情化解跨境家事纠纷。

调解之初困难重重:中韩教育理念与成长环境差异让双方各执己见,难以凝聚“子女利益优先”的共识;金某中文沟通能力有限,法律释明与情绪表达存在壁垒,加剧了对抗;更关键的是,双方争执多围绕自身诉求,忽视了离婚对低龄女儿的心理冲击——心智未成熟的孩子极易陷入自卑、自我否定。若仅靠裁判确定抚养归属,可能埋下阻挠探视、亲子陪伴缺失、弱化一方亲子角色等隐患,难以保障孩子所需的双重关爱。

调解现场。

为打通涉外家事调解堵点,南宁国际商事法庭将未成年人关爱引导融入调解全过程。依托与长春国际商事法庭的“一站式”联动解纷机制,特邀吉林外国语大学闵锐老师担任韩语翻译。闵锐用韩语完整转述合议庭的暖心寄语,细数金某对女儿的温情付出,让她真切感受到司法温度、看见自身的养育价值。主办法官同步用通俗语言解读亲子法律,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引导双方围绕孩子健康成长保持沟通,关注其心理和情感需求,共同营造良好成长环境。

家庭教育指导师引导柔性化解家事纠纷。

同时,在自治区妇联支持下,法庭引入家庭教育指导师。指导师胡光华结合低龄儿童身心特点,提出三点育儿指引:“关系先于教育”——不得在孩子面前诋毁对方,筑牢安全感;“身教重于言传”——父母要平和处理矛盾,做理性沟通示范;“成长大于成功”——弱化功利评判,包容试错,持续给予陪伴与鼓励。调解现场,指导师胡光华引导双方正视彼此付出。韦某主动向金某致谢,金某也认可韦某的辛劳,二人放下对立,同意以最有利于孩子成长的方向解决问题,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法庭最终制作调解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并附上《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督促双方履行抚养、教育、保护职责,多关心陪伴孩子,用爱心和智慧守护孩子每一步。

胡光华评价,该案通过双语释法、关爱提示和家庭教育指导多重举措,从源头降低离婚对孩子的创伤,引导中外当事人接纳专业育儿意见,达成兼顾亲子权益的调解方案,为跨境家事纠纷柔性化解提供了可复制范本。

本案是南宁国际商事法庭在涉外家事纠纷案件中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 全国妇联印发〈关于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将双语翻译、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家庭教育指导深度嵌入涉外家事解纷机制的创新实践。进一步拓宽法庭“行枢辅调”适用场景,推动司法保护、家庭保护与社会力量保护有机衔接。今后,南宁国际商事法庭将持续完善“法官+双语调解员+家庭教育指导师”协同矩阵,以有温度的司法沟通护航跨境家庭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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