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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为民讨工程款 当事人赠送锦旗致谢 |
2017年01月06日 18:46 来源:广西新闻网 编辑:廖志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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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新闻网西林1月6日讯(通讯员 李在英 王艳芳)“感谢法官,帮我讨回了工程款,这下总算有钱支付民工工资了,大家总算可以安心回家过年了。”1月5日,在西林县人民法院执结了一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案件后,申请执行人黄某标将一面书写“秉公办事 执法如山”的锦旗送给该院执行干警表示感谢。 2014年初,被申请执行人广西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取得那佐乡道路硬化建设工程项目后,将项目转给被申请执行人林某光承包。之后,林某光将该工程的施工劳务发包给申请人黄某标。合同订立后,黄某标组织民工和机械设备进场施工,工程于2014年5月初完工。依照合同约定,黄某标应得劳务报酬39万余元,林某光支付给黄某标30万余元工程款后,尚欠近8800余元工程款未支付,致使黄某标不能按时支付民工报酬。 于是,黄某标便向西林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林某光和广西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支付所拖欠的工程款。西林县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依法判决被申请人林某光支付申请人工程款8800余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2006元,被申请人广西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对该工程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判决生效之后,被执行人没有履行义务。黄某标于是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阶段,执行法官多方式找寻,却始终找不到林某光下落。执行法官于是找到广西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向该公司说明此案情况,晓明其应履行的义务。在执行法官的工作下,广西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积极配合,承担了此案的连带清偿责任。 当黄某标拿到9万余元工程款和案件受理费之后,频频向法官道谢,并将亲自制作的锦旗赠送到法院以示感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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