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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捡银行卡取款1.8万 被判缓刑罚2万

广西新闻网田林4月9日讯(通讯员 黄涵可)取款时,男子骆某发现他人在自动取款机内遗留有一张银行卡,以为“天上掉下了馅饼”,于是分10次从卡里取出1.8万元,没想到却因此吃了“大亏”。近日,田林县人民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骆某拘役五个月,缓刑十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骆某是贵州省册亨县人,几年前来到田林县潞城瑶族乡务工。2016年9月14日13时许,骆某到田林县潞城瑶族乡某银行自动取款机取款时,发现自动取款机内有他人遗忘的银行卡,遂按照自动取款机显示屏提示进行操作,先后10次从取款机内取出共计1.8万元人民币,直至不能再取款,才拿着银行卡和取到的钱逃离现场。案发后,骆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将所得的赃款及一张银行卡退给公安机关。破案后,公安机关已将涉案的赃款及银行卡退还给失主杨某,骆某取得了杨某的谅解。

骆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的信用卡骗取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案发后,骆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并且已全部退出赃款,取得被害人的谅解,法院依法予以从轻处罚,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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