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应当围绕共建西部陆海新通道、大湾区战略腹地进行工业振兴 (您是本帖第132个阅读者|本帖回复: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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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重大工业项目建设。北部湾经济区(西江经济带)对产业发展具有明显引领带动作用的成渝双城经济区(粤港澳大湾区)临海(江)临港制造业重大产业标志性工程,四川省(广东省)、重庆市(港澳特别行政区)、自治区本级财政支持工程所在市设立相关产业基金。统筹全区能耗指标支持重大产业项目建设。设立20亿元以上成渝(湾区)北部湾(西江)临海(临江)工业项目前期工作周转资金,用于开展重大工业项目征地拆迁、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场地平整等前期工作。
加大工业项目融资支持力度。自治区本级财政对符合条件的成渝经济区驻北部湾、粤港澳大湾区驻西江“双百双新”产业项目、“千企技改”工程项目予以融资支持,对项目建设贷款给予一定比例的贴息,期限不超过3年,单个项目融资补助最高不超过1亿元。
支持北部湾经济区、西江经济带进驻成渝、湾区工业企业增产增效。从扩大生产、降本增效等方面对企业稳增长开展支持。推行供水供电供气企业的投资界面延伸至用户建筑区划红线政策。持续深化电力市场化改革,扩大工商业电力市场交易规模。
支持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对成渝北部湾临港、湾区西江临港园区基础设施项目或子项目,以总投资额为基数,所配套服务的重大产业项目新增工业投资、新增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分别是其5倍、10倍以上的,给予每个园区基础设施项目或子项目不超过1000万元支持,解决园区基础设施配套“最后一公里”问题。
支持制造业企业梯度发展。支持成渝经济区进驻北部湾、粤港澳大湾区驻西江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自治区链主企业、龙头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等制造业企业梯度发展;对获得国家初次认定的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支持工业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培育广西名优工业产品,对产销对接、参加国内国际展览展销等给予支持。
加强政策集成和兑现。优化政策兑现流程,大力推进惠企政策“免申即享”,进一步简化申报材料、压缩申报流程、缩短办理时间,提高兑现效率。建立实体经济服务员制度,畅通企业反映诉求渠道,推动企业问题协调解决,加强惠企政策宣传贯彻,推动惠企政策兑现到位。
加强工业振兴工作考核评价。每年将对推进新型工业化成效突出的市、县(市、区)予以通报表扬,并在产业发展资金、产业发展要素指标、稳增长奖励等方面予以倾斜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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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帖于 2024-02-23 16:42 被 老友窝粉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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