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断创新形式 推动代表履职
“1984年,我刚当选县人大代表的时候,对人大代表的地位和作用、权利和义务知之甚少,只知道开会选举时画画‘○’、表决时举举手,其他活动随大流……”自治区十届人大代表蓝炳会回想当年,有些不好意思。后来,通过学习《宪法》和《代表法》,他才懂得人大代表担负着重要的工作责任和历史使命,每画一次“○”,举一次手,都要对人民负责,会议期间和闭会之后还有大量的工作要做。
近年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对代表的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高度重视,从2004年起,每年对在县级以下基层单位工作的自治区人大代表进行培训。
通过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宪法、地方组织法、代表法、监督法等法律和专题的学习辅导,代表对人大代表的性质、地位、作用、工作程序等都有了基本了解,为履行好代表职务打下基础。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坚持做到在办理前,注意与代表沟通了解其所提建议的原意和办理要求,在承办单位办结答复后,改变以往等待代表反馈意见的做法,主动到代表中去,面对面听取代表对建议办理和答复情况的意见。有位代表在征求意见表中写道:办理单位加强与代表的联系沟通,使代表工作更加人性化。
积极探索组织代表视察活动的新形式,在提高视察效果上下功夫,采取了集中视察与持证视察相结合、就地视察与异地视察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视察活动。2004年先在南宁、百色、柳州、河池4市进行跨市交叉视察的试点、部分代表跨选举单位视察,2005年、2006年则以全区14个市为单位,组织自治区人大代表全部跨选区交叉视察,使代表拓宽了知情知政渠道,深受代表欢迎。
2007年3月9日,在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胡锦涛总书记到广西代表团参加审议。在审议中,自治区十届人大代表莫文珍向总书记汇报了近年来山区新农村建设取得的巨大成就,并反映了贫困山区群众当前普遍存在的行路难、用水难、上学难、看病难、养老难问题。他的发言引起了胡总书记的高度重视,并专门对广西如何实现又好又快发展作出重要指示。为了准备出席这次会议,莫文珍除积极参加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全国、自治区人大代表视察和调研活动外,还主动挤出时间跑了4个县81个屯,到村民家里了解情况,征求群众意见,整理形成向胡总书记汇报的书面材料。十几年来,除了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上发言反映民意外,他还先后与其他代表一起,向全国、自治区、市、县、镇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120多件。
| 上一页 下一页 |
| 第 [1] [2] [3] 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