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考评责任落实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村级干部规范化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结合实际制订出台《防城港市村级班子和干部绩效考评办法》,由县(市、区)委组织部门指导,由乡镇(街道)党委组织力量,依据《考评办法》对村级班子和干部进行严格的动态管理和常态考评,把考评结果与村级干部基本补贴发放、评先评优挂钩,充分发挥考评机制的奖惩作用。从2010年起,统一对村级干部进行年度民主考评,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全额干部奖金每人不低于1500元,半额干部奖金每人不低于750元;被评为称职等次的,全额干部奖金每人不低于1000元,半额干部奖金每人不低于500元;被评为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的,不得奖金。与此同时,每两年以市委名义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从2011年起,对荣获国家级先进个人或全国劳动模范的村级干部,由市财政一次性奖励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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