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先争优活动开展以来,防城港市紧紧围绕“率先构筑沿海发展新高地、倾力打造中国东盟合作第一城”这一发展主题,立足本市实际,创新活动载体,在全市所有282个行政村和39个城镇社区突出实施“六统强基工程”,全面加强村级组织建设,较好地激发了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的活力,有力推动了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
统一机关结对帮扶
深入开展 “结对共建、先锋同行”活动,进一步完善“领导挂村、部门包村、干部驻村”工作机制,从今年起全面实施机关与农村(社区)党组织“1+1”结对帮扶活动,即1个机关单位(部门)党组织帮扶1个农村(社区)基层党组织、1名县处级党员领导干部联系指导1个村(社区)、1名机关干部挂任1个村(社区)党组织副书记或村(居)委会主任助理,帮助村级组织加强自身建设,完善发展思路和规划,解决发展难题,改善民生福祉。力争两年后,全市80%以上的农村(社区)基层党支部达到“五个好”目标。结对工作在今年11月底前完成。
统一提高村干待遇
一是大幅度提高村干部经济待遇。从今年7月起,对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的从600元/月提到1200元/月,不是一肩挑的从560元/月提到1000元/月,其他全额补贴村干部从500元/月提到800元/月,半额补贴村干部从200元/月提高到400元/月;社区干部基本补贴参照村干部补贴标准执行;各村(社区)配备的计生专职定工干部,享受村(社区)主要干部待遇。同时,将目前每个行政村(社区)的办公经费从5000元/年提高到10000元/年。村级干部基本补贴、村(社区)办公经费,均由市、县(市、区)两级财政按5:5比例分担解决。二是不断拓宽村级干部出路渠道。按照自治区党委的统一部署,坚持公开选拔村级党组织书记到乡镇(街道)领导班子任职,从村级干部中考录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三是建立村级干部社会保险帮扶机制。把村干部纳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统筹范围,今后逐步扩大到基本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对在任村干部,凡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市财政按每年每人100元代缴。社区干部已参加养老保险的,按照原有关规定执行;尚未参保的,由各县(市、区)结合实际根据有关规定研究解决。四是加大村级干部离任保障力度。对正常离任的村干部,其生活补助由各县(市、区)根据各自情况,研究制定逐步提高的具体办法。五是做好村级干部身体保健工作。每届换届后的第二年由市本级财政在部门预算中安排资金为村级干部进行一次体检,使关爱村级干部身体健康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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