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广泛宣传纳税人的权利与义务,增强纳税人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通过电视、报刊、网络、专栏等多种形式宣传,引导纳税人正确履行纳税义务。
三是清理和整顿损害纳税人权益的行为,建立健全纳税人投诉、涉税争议的快速响应及处理机制,畅通纳税人维权渠道,扎实做好税收法律救济工作。
四是优化办税流程,最大限度地简化办事程序和环节,精简涉税资料,积极推行“一次性”告知、“一站式”服务、“一窗通办”等服务方式,有效地解决纳税人多头找、多次跑的问题。并以“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开展巾帼文明岗、党员先锋岗创建活动,使办税大厅工作人员自觉地为纳税人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实现了纳税人“走进一道门、来到一个窗、办完一切事”的目标,使我局的办税工作一直保持着“沟通零距离,服务零差错,窗口零投诉”的良好记录,受到了广大纳税人的好评。
三、奉献税收与服务社会同行,树立和谐国税形象
为国聚财、执法为民,奉献税收、服务社会,永远是国税工作的原则和追求。近年来,我们大力组织税收收入,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税收收入任务,创下了一流的业绩。今年1至7月,共组织税收收入8751万元。其中,完成县政府口径收入8719万元,比去年同期增收2465万元,增长39.42%,为灵山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提供了财力保障。
我们在认真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以及税收执法监督保障机制的基础上,全面落实国家税收优惠政策,把北部湾经济区开发开放、增值税转型、调高增值税起征点、促进就业等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到位,指导企业用足用好税收优惠政策,扶持企业不断增强市场竞争力。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营造诚信、公平、和谐的税收环境,同时为县政府招商引资提供税收政策参考,促进了灵山投资发展环境持续优化。上半年,我县新增引进协作项目61个,项目投资39亿元,同比增长6.5倍。为各类企业依法减免税收达4000多万元。
灵山县国税局还积极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几年来为挂钩联谊村修路、建村委办公楼、改厕等提供资金6万多元;资助贫困女童学生3人。积极参加城乡清洁工程,发动干部职工为地震灾区捐款以及无偿献血等。先后荣获市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先进后盾单位”、自治区级“文明单位”、“文明卫生单位”、“文明庭院”和“城乡清洁工程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树立了文明和谐的灵山国税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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