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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溪市多模式建设新农村 绘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画卷

  “新农村建设让老百姓自己作主”

  谈起大坡村的变化,荔枝村党支部书记韦永新自豪地说:“这都是遵循村民意愿来搞的,百姓的事让百姓自己作主,所以,大家非常支持,都很积极参加建设。”

  “注意尊重和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积极调动群众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覃颂说,该市在新农村建设中坚持“政府主导,农民主体”原则,既强调农民的主体地位,又明确政府的主导作用,确保广大农民在新农村建设中“当主人、作主体、唱主角”。比如,在确定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奖补项目时,坚持要由农民自主申报,唯有60%以上的群众同意签名、自筹资金和投工投劳折款达到工程总投资70%以上的村庄提出的申请,才有可能批准立项。

  针对不少农村成立“新农村建设理事会”的情况,岑溪市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大力扶植“新农村建设理事会”这一群众自治组织,帮助村民通过理事会实现自主管理、自主实施、自我教育、自主服务、自我监督,引导广大农民在发展生产、开拓市场、村庄建设、村务管理等方面参与决策,维护和实现农民群众对新农村建设的发言权、决策权,避免政府大包大揽以及强迫命令的现象。该市还建立起鼓励农民出资投劳机制,创新政府的资金项目支持办法,实行以奖代补、实物补助,把奖励与农户自主完成的工作量、投工投劳挂钩。凡群众筹资不到位,村民无积极性的一律不安排奖补项目,这种奖勤罚懒机制,有效调动了农户主动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去年,岑溪市实施的270个“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财政就投入奖补资金1914.73万元,带动群众筹资(含以劳折资)2289.94万元,项目覆盖14个镇141个村,受益村民44.07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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