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抓住主要矛盾,领导干部做构建和谐单位的带头人。我局深知,构建和谐单位,必须认真解决单位内部不断出现的各种矛盾,分析主要矛盾,防止矛盾激化,促进矛盾向和谐的方向转化。首先,干部群众发生矛盾时,干部要主动查责任、解“扣子”。在和谐单位建设中,该局坚持“群众有反映,领导自身查原因;群众提意见,领导工作查不足;群众去上访,领导首先受处罚;单位和谐团结,成绩归功于职工”的一贯做法。在日常工作中,做到职工优先,努力把群众利益摆在优先的位置。 二是上级和下级发生矛盾时,上级注意查找自身的原因,主动承担责任。我们认为,下级的问题,往往根子就在上级领导,最起码是上级工作不到家所致,因而上级应负有主要的责任。该局领导班子坚持严以律己,在坚持敢抓敢管前提下,不断创新理念,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做到科学管理、民主管理、依法管理、文明管理。三是各级干部要做构建和谐单位的模范。大化县国税局认为,各级领导干部是国家的栋梁、民族的脊梁、人民的公仆、社会的领路人,理应在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和谐单位中发挥模范作用。首先,各级领导干部要树立创造和维护社会和谐的理念。国家的统一,人民的团结,社会的和谐,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保证。其次,干部要模范带头构建和谐单位。要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形成鼓励干事业、支持出成果、奖励贡献突出者的积极向上的氛围,使单位在政治文明、思想健康的基础上形成和谐。另外,干部干净做事,善于协调关系,化解矛盾,调动职工积极性,这也是创造和谐单位的需要。
今年以来,大化县国税局“和谐单位”创建工作虽然已取得一些成绩,但是,一些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今后将结合自身实际,创新性的开展工作,争取打开新局面,作出更大的成绩,实现“和谐单位”创建工作的新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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