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自治区国税局高度重视和谐国税机关建设,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引领,以先进文化建设为先导,以文明创建为载体,紧紧围绕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制度型、激励型的五型机关建设,大力推进和谐国税建设,取得了初步成效。政务环境进一步改善;征纳关系进一步和谐;外和内顺、风清气正、廉洁高效的氛围日益浓厚;国税机关的社会形象进一步提升。
2006年自治区国税局荣获自治区文明行业称号。截至2009年,全区国税系统有3个市局获得全国文明单位称号,自治区国税机关等26个单位获得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118个县区局中有111个获得自治区文明单位称号。自治区国税局机关还获得了自治区首批四星级“绿色机关”称号。
一、培育理念,为和谐单位建设提供精神动力
以树立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为重点,大力灌输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念,并结合国税工作实际在全区国税系统征集、提炼了“敬业奉献、求实创新、公正廉洁、文明和谐”的广西国税精神,确立价值导向。培养“和谐建设人人有责”、“构建和谐从我做起”等理念,为和谐单位建设提供精神动力。
二、确立目标,为和谐单位建设提供有力指导
在和谐单位建设中,广西国税始终把促进征纳关系的和谐、人与人的和谐、部门与部门的和谐作为和谐单位建设的重点和主要目标。
1、优化纳税服务,促进征纳关系的和谐。按照建设服务型机关的要求,积极构建“始于纳税人需求、基于纳税人满意、终于纳税人遵从”的纳税服务新格局。不断改进服务机制,完善服务设施,拓宽服务领域,提高服务质量。积极推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服务承诺制。推行“大一窗”服务、预约服务、延时服务等服务模式,开通网上申报、电话申报、短信申报等多元化申报渠道,提高了办事效率,降低了办税成本,减轻纳税人的负担。坚持定期由局领导带队的“税收服务大篷车”到企业开展政策咨询活动,面对面解决企业的难点、热点问题,为企业排忧解难,得到广大纳税人的好评。许多市县局的办税服务厅实现涉税投诉零发生,纳税人满意度100%,征纳关系日益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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