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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助第三方力量 广西试水农村住房政策性灾害保险

  

  编织防灾减灾“安全网”

  农村住房政策性保险全覆盖  

  通过连续四年在部分市县的成功实践,以及对外省开展农房保险情况的专题调研,自治区党委、政府认为,我区全面实行农村住房政策性保险的基本条件已经成熟。

  2011年2月25日,自治区民政厅代表全区1051万投保农户与中国人保财险广西分公司签署农房保险协议书,标志着这一支农惠农工程作为2011年“政府为民办实事”重要项目之一正式全面铺开。同时,广西也成为全国第四个、西部地区第一个实现全部农村住房政策性保险的省份。

  在“十二五”期间,通过每年由区、市、县三级财政共同出资1亿多元,为全区1051万农户提供保险额度超过1000亿元的农房保险的政策保障,这意味着全区4000多万农民将从这一政策中获得实实在在的利益。

  农户不用花一分钱,每年每户10元保险费由自治区和市、县(市)财政按8:2的比例分担,每户则可享受10000元的住房保险保障。至此,保险赔偿资金、政府倒房重建补助资金和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成为帮助农村群众灾后住房恢复重建的三个重要资金来源,真正为广大农村受灾群众编织起一道防灾减灾的“安全网”。  

  全社会互助共济

  新型农村自然灾害救助机制启航  

  全区农村住房政策性保险,让保险业全面参与到政府救灾减灾体系中来,这是我区农村灾害救助手段与制度的创新,它变传统的政府单一救灾模式为全社会互助共济的多层次保障模式,既为农户分散转移了灾害风险,也为政府缓解了救灾压力,提高了政府救灾资金的使用效率。

  实施全区农房统保后,凡因灾造成农村房屋倒塌损毁的,由当地民政部门和保险公司共同负责核查、认定和赔付,这将有效改进政府在农村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提供方式和管理方式,提高政府运作效能,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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