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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领导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根本 (2) |
2011年06月15日 17:35 来源:广西新闻网-广西日报 编辑:黄静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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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委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新格局 作为执政的中国共产党,是领导和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核心力量。建设中国特色社会管理体系,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各级党委要充分发挥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的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建立起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新格局,加快完善适应新形势下社会管理的体制机制。 重视社会建设,是党的执政理念提升的一个重要标志。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把社会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确定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后,党的十七大对党章的修改完善了对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的阐述,党的十七大报告首次单列篇章阐述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从而为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建设协调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指导思想。党的十七届五中会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也把社会建设摆在非常重要的位置。胡锦涛总书记最近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更是我们党第一次就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作出的全面系统阐述,是我们党对马克思主义社会管理思想和实践的新发展。 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对创新社会管理的重大部署,首先要求各级党委加强对社会管理的领导,把社会管理工作放在党委工作更加突出的位置,像抓经济建设那样抓社会建设,像经常分析经济形势那样经常分析社会形势,结合各地实际,科学制定社会管理的大政方针,建立党委统一领导、政府负责落实的领导体制和各部门协作的配合机制,把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纳入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范围,纳入各地各部门的“十二五”发展规划之中,发挥好各级党委政府在社会管理中的主导作用。同时注重调动和发挥好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各类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的协同作用,动员组织群众依法理性有序地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构建起党委政府与社会力量互联、互补、互动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新体系,从而形成推动社会和谐发展、保障社会安定有序的强大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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