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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费引争执业主接连用车堵路 律师:堵路违法!

  问:收费标准是否太高?

  答:南宁市实行城市道路机动车停放服务差别化收费后,一、二类区域收费标准与长沙(一类区域1.5元/15分钟,二类区域每15分钟1元)、杭州(一类区域6元/小时,二类区域4元/小时)基本持平;略高于贵阳(一类区域首个半小时2元/辆,第二个半小时起3元/辆·半小时;二类区域2元/辆·半小时)、南昌(一类区域第1小时5元/辆,之后每增加半小时加1元;二类区域第1小时4元/辆,之后每增加半小时加1元。);低于成都(一类区域第1小时10元,之后3元/半小时;二类区域第1小时8元,之后2元/半小时)、南京(一类区域首小时内2.5元/15分钟,之后3元/15分钟;二类区域首小时内1元/15分钟,之后1.5元/15分钟)和大连(一类区域4元/半小时,二类区域3元/半小时)等地。

  问:如何投诉、咨询或反馈意见?

  答:车辆停放者可以通过“12358”价格举报热线、“南宁价格信息网-价格投诉”专栏(网站:www.nnpn.gov.cn)进行投诉或举报。

  问:停车费收取后用于哪里?

  答:南宁城市路桥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南宁市区机动车道两旁停车位经营管理单位,经营收益在扣除基本运营成本后,须全部上缴南宁市财政,主要用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此外,实行差别化收费的收费收入会有所增加,但由于停车泊位数是在不断增减变化的(因轻轨建设、增划斑马线、单向交通改造工程等原因),且无法确定市民在差别化收费市场下的出行规律,因此具体的收费收入是难以预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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