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日报传媒集团主办

幼女在院子里遭遇车祸被碾死 责任认定该谁负责?

物业管理部门:

处理小区车祸很棘手

小区里的路发生车祸,物管公司是如何处理的呢?李经理说,如果是小的刮蹭事故,他们一般会协调处理;如果是伤人或者死人事故,他们会分别打110和122,请民警和交警来处理。“我们知道小区道路不属于市政道路,不能按照路面的交通事故来处理,我们协调些简单的刮碰还可以,稍微严重点的,就只能向警方求助”。

位于大学路的瑞士花园小区,上世纪90年代就建成了,如今有3000多户业主。该小区里商铺林立,路边停满了各式车辆。该小区物管公司彭经理称,处理刮碰以及有人用钥匙刮花占车位车辆之类的事件,已经让他们心力交瘁。但所能做的也很有限,只能不断地给乱停车的车辆贴告示,让其下次不要再犯。“小区的车越来越多,我们管理起来越来越力不从心。现在考虑设置门禁系统,将一些外来车辆拒绝在外。不然的话,真的会出大事的”。

法规:

小区路非法律规定的“道路”

记者了解到,《交安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规定:“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广西交警总队一民警进一步解释,小区一般都会有保安或者门禁系统,并不是公众通行的场所,也不会允许社会上的机动车辆随意进出,所以小区里面的路一般都属于法律规定的“道路”以外的路。

《交安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七条规定:车辆在道路以外发生交通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的,参照《交安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处理。民警解释称,如果车辆在道路以外发生的交通事故,交警部门可以参照《交安法》和《交安法实施条例》交通事故处理的有关规定,进行事故调查、事故认定和赔偿调解等工作。如果路外事故涉嫌刑事案件,则移交公安机关刑侦部门处理。

上一页   下一页
第 [1] [2] [3] [4]  页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0
0
0
0
0

请选择您看到这篇新闻时的心情

相关文章

高清图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