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部门:
法律未禁止交易淘汰猪
在普通人看来,淘汰的公猪母猪就是不好的,不能吃的。对于买卖淘汰的公猪母猪,相关主管部门是怎么看待的呢?
南宁市水产畜牧兽医局畜牧科相关人员表示,通常说的淘汰公猪母猪,是指那些养的年限较久、丧失生育能力的猪。这些猪,只要不是有病的或者死了,国家没有规定说不能交易。但是,交易前,必须到当地兽医站、防疫部门和动物卫生监督所办理相关手续。
收购淘汰猪是否需要资质,记者咨询南宁市工商局市场科的黄科长。他说,工商部门主要管的是猪肉的流通环节,也就是猪肉是否合格,来源是否正规。对于生猪这一块,是商务局在管。
南宁市商务局政策法规科的工作人员表示,有人要收购淘汰猪,他们不能加以干涉。只有收购来的淘汰猪拿去私宰了,他们才能介入执法。他们执法时确实发现过有人私宰淘汰的种猪,冒充好猪肉来卖。正常情况下,淘汰的公母猪,大多没有经过检验检疫,是进不了正规屠宰场的。这些猪,要么是私宰,要么进加工厂。
商务局流通秩序科的负责人也表示,法律没有明文禁止交易淘汰的种猪。在具体实践上,淘汰种猪是不允许上市的,其纤维粗糙,口感很差。如果要作为鲜肉销售,必须挂牌告知消费者,但相信也没有几个人会买。据透露,淘汰种猪喂养太久,不能排除体内有打预防针的药物残留,食用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影响,尤其是对孕妇、老人和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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