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支招
学校管理失责 理应承担责任
2月15日,吴女士将该事件发到扶绥当地网络,并表示一定要讨个说法,引来众多当地网友关注。针对吴女士的遭遇,网友纷纷支招,有人建议其咨询律师,并向当地教育局反映。
校方该不该承担责任?南国早报公益律师刘凯中称,在这起事故中,学校应承担责任。刘凯中称,小明是一名未成年人,既然寄宿在学校,校方就有责任保障他的安全;小明在校午休时从上铺掉下摔伤,说明校方在管理上存在过错。因此,吴女士要求学校担责是合理的。
事件进展
双方进行协商 最终达成一致
吴女士表示,小明治疗期间花费了3000多元,虽然新农合、保险等报销了2000元,但因为“学校没出钱,我自己掏了1000多元”。吴女士说,她家庭比较困难,“上千元不是个小数目”。
2月16日上午,记者联系了渠黎镇实验小学负责人。对方表示,学校并非拒绝吴女士提出的赔偿要求,只是事发后就面临寒假,且小明的保险等问题当时也没解决好。这名负责人保证:“等寒假结束,一开学就解决这个问题。”
不过,当天下午1时许,吴女士就向记者发来短信反馈:“已经协调好赔偿问题了。”记者了解到,在记者采访后,校方主动联系了吴女士,双方在协商后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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