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法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明星表示,如果是消费者在酒店住店,把车停在酒店的停车场的话,都形成了一种服务与被服务关系,也算是法律上的合同关系。因此对于消费者来说,停车场是否外包他们并不知情。
广西金桂北斗律师事务所林有锦认为,消费者如果入住酒店,那么他们就形成了合同,那酒店就有为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提供安保的义务,消费者的车辆在酒店方的停车场发生损坏,那么酒店将要负一定的责任。如果酒店把停车场外包出去了的话,那么之后酒店方可以向物业方追究责任。
目前,很多停车场收取的停车费,到底是保管费还是车位占用费,在这个问题上存在很大的争议,但是林有锦认为属于车辆的保管费用。因此,既然收取了费用那么就有相关的看管义务,车辆在停放期间发生了相关损坏,收取停车费一方需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最后林有锦提醒消费者,在入住酒店时,如果有车辆要停放,首先要询问清楚是否有停车场,并且是否有存在保管;而酒店方面,也应该在消费者住店的时候,提前告知消费者关于停车收费的一些情况,比如说停车场的收费项目,或者是否具有保管项目等,这样也能尽量避免纠纷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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