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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2482名公职人员失信被惩 将制订信用修复办法 (2) |
2015年04月16日 06:31 来源: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 编辑:陈丽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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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失信惩戒延伸至“体制外” 2014年9月,南宁市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15个部门联合发布《南宁市城市管理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办法(试行)》,列出87项失信行为,将失信惩戒从体制内向体制外延伸。个人或单位,如果被认定有失信行为,将受到环保、工商、税务等14个部门的联合惩戒。 据介绍,目前,南宁市已有几名出租车司机因拒载、不按计价器收费、绕道等失信行为被录入信用档案。目前扣分最高的个人达到12分,但尚未有单位和个人的扣分分值达到失信“黑名单”级别。 此外,南宁市还计划进一步完善失信惩戒的有关内容。例如,在现有交通、城管等领域的40条失信行为不调整变化的基础上,可根据部门实际,增加更多领域,以及更多可操作、可认定、可记录的失信行为种类。同时,逐步扩大惩戒范围,例如,延伸到发生失信扣分的中直、区直驻邕单位及在邕工作的外单位公职人员;延伸至其他领域,如工商领域对个体工商户的管理,食药监领域对医药企业的管理,等等。 3、上了“黑名单”还能否“洗白”? 因失信被扣分甚至上了“黑名单”的个人或者单位,还有没有机会“黑转白”? 阮广安表示“有的干部到年底考评时才知道自己有失信行为,感到很吃惊”,因此一些公职人员建议,应该给予失信人员一个自我反省、信用重塑的机会,尤其是一些因为轻微过失而造成的惩戒。他同时表示,惩戒不是目的,重点是警示、触动和鞭策,给失信者通过自身努力得到一个重塑信用的修复渠道,将有助于惩戒规定形成更好的贯彻实施氛围。 记者了解到,目前,南宁市“大行动办”牵头组织市人社局、信用办等部门,起草《信用修复办法》,将在送市委审定后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办法内容,诸如吐痰、乱扔垃圾等轻微失信行为,可通过主动履行志愿服务和社会公益劳动等抵消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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