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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2482名公职人员失信被惩 将制订信用修复办法 (3)

2015年04月16日 06:31 来源: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 作者:龚文颖 郭燕群 编辑:陈丽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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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38万人建立信用档案

    2014年3月至2015年3月,南宁市信用办共汇总信用信息1954万条,为全市约15万家企业和938万个人建立信用档案,并为单位和个人出具信用查询报告2500多份,其中有5600多名失信人员。

    能否自助查询个人信用记录?

    据介绍,由于通过网络查询信用信息涉及个人信息在网上的安全性,因此目前网上查询服务暂未开放。下一步,南宁市将完善信用告知制度,例如,可通过短信及时将失信扣分情况告知当事人;完善信用系统的二期建设,提供自助查询服务,届时市民有望凭身份证,通过查询终端机查询、打印自己的信用记录。

    失信惩戒案例

    ●在上林县“6·7”事件中,县级领导白某工作失职、擅离职守,造成不良后果,属于严重失信,作免职、失信行为记6分处理。

    ●在上林县“6·7”事件中,部门领导黄某工作失职、擅离职守,属于严重失信,作免职、失信行为记6分处理。

    ●在2014年市政道路人行道提升改造工程中,负责人甘某、韦某统筹组织不力,制止、追究施工企业严重违约行为不及时,对工程存在问题整改不力,属于严重失信,作免职、失信行为记6分处理。

    ●在南宁市中华-园湖立交桥工程建设中,负责人卢某、刘某履职不力,导致工程征地拆迁工作进展严重滞后。卢某属于严重失信,作免职、失信行为记6分处理;刘某属于较重失信,作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失信行为记3分处理。

    ●邕宁区部门领导陆某、宋某,仙葫开发区党政领导黄某,青秀区部门公职人员苏某,上班时间提前离岗打球,属于较重失信,作党内警告(或严重警告)、失信行为记3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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