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日报传媒集团主办

柳化重整 公告警示存在暂停上市及终止上市风险

柳化重整

公告警示存在暂停上市及终止上市风险

广西新闻网-南国今报柳州讯(记者方凤琪)4月11日*ST柳化公告称,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已于4月10日上午9时采取网络会议方式召开。会议表决通过了《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财产管理方案(草案)》与《关于成立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债权人委员会的议案》。由此,柳化重整相关进程将进一步展开。

早前,在今年2月9日晚,*ST柳化披露2017年年报,显示公司2017年营收18.3亿元,同比降11.86%;净利6155万元,同比扭亏为盈,公司上年同期亏损8.16亿元。报告期,公司获得市财政7.1亿元政策性补贴。公司已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年报披露后股票将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直至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才可以向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若届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得到上交所批准,则公司股票可能面临暂停上市风险。

其后,3月7日晚间*ST柳化发布公告,柳州中院已于2018年1月31日裁定受理公司的重整申请,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18年2月2日起20个交易日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即3月9日起连续停牌。

在4月11日发布的*ST柳化管理人关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上,同时发布了风险提示,一是公司股票存在暂停上市的风险。因公司2015年度、2016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为负值,同时公司2016年年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股票已于2017年5月3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柳化股份”变更为“*ST柳化”。虽然2017年度公司涉及上述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但公司目前已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公司股票将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直至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才可以向上海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若届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批准,则公司股票可能面临暂停上市风险。二是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的风险。公司若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4.3.1条第(十二)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管理人及公司将严格按照规定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文章

高清图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