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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公开遴选公务员!1月18日开始报名 (2) |
2024年01月17日 20:02 来源:八桂先锋 编辑:潘晓明 |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 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 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 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4. 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本次公开遴选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含县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村(社区)党组织或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工作过。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5. 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含试用期),借调到上级机关工作的时间不能计算在内。 报考人员应符合在本级机关工作的最低服务年限要求,没有本级机关工作最低服务年限要求的,须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 6. 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7. 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条件。报考三级调研员、四级调研员职位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8日以后出生);报考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8日后出生)。 8. 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 9.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10. 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1. 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 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5. 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 6. 按照有关规定,到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对于通过降低进入门槛等倾斜政策录用的人员,应当在所报考市辖区内的艰苦边远县乡机关最低服务满5年(含试用期);未满5年的,不得参加本次公开遴选。 7. 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遴选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本次公开遴选所涉及的服务年限、担任领导职务试用期、处分期限、影响期限及工作经历、资历年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计算时间,以2024年1月18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公开遴选职位有特殊要求的,以《职位计划表》明确的资格条件为准。 三、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报考人员可以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八桂先锋网(www.bgxf.gov.cn),通过公布的《职位计划表》查询职位及其资格条件等信息。职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资格审查单位负责解释。专业学科类别和具体专业名称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 (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遴选报名采取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和资格初审统一在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进行,不收取报考费用。 1. 填报信息。报考人员须在2024年1月18日8:00至1月26日18:00期间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点击“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机关2024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专题”进入报名系统,如实填写并打印《广西壮族自治区2024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得任免机关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1月26日18:00前将《报名推荐表》扫描上传至报名系统。《报名推荐表》中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凡隐瞒真实信息、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者遴选资格;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本次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高于本人职务(职级)层次的职位。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 2. 资格初审。遴选机关依据报考人员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和《报名推荐表》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未通过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改报其他职位。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资格审查结果,根据资格审查结果及时完善报考资料或改报职位。因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规违纪的有关规定处理。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的全过程。在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用人单位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遴选资格;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导致报考人员在本级机关工作不满2年、处于试用期或提拔担任领导职务不满1年的,终止其遴选程序,不再作为本次遴选人选。 (三)开考比例 各职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遴选计划人数应达到开考比例,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部分有特殊要求的职位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其他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应核减遴选计划至规定开考比例;无人报考或核减遴选计划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取消计划。 (四)打印准考证 2024年3月12日8:00至4月30日8:00期间,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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