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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货电话猛响 曝光企业质疑广西“水协”公告目的 (2) |
2009年06月29日 07:24 来源: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 编辑:李华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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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协会有自检权 27日中午,被曝光不合格的6个厂家负责人,齐聚水协办公室,向会长何某和秘书长熊某讨说法。何某告诉记者,一方面,本次抽检是应自治区工商局的要求,由行业内部进行抽检,以保证饮用水的安全和卫生,将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的害群之马清理出去,并非是行业协会某个人的意愿;另一方面,虽然这些厂家获得了质检院颁发的合格证,但流通领域的产品可能出现质量问题。 据了解,该协会要发布公告,需要会长签字并加盖公章,但这份公告何会长并未签字,“结果出来后,我要求熊某妥善处理此事,没想到在未得到我同意的情况下,这份公告便发布出去了。现在对这几个厂家造成了影响,我个人表示歉意”。 28日,记者在水协办公室对熊某进行了采访。 记者:此次抽检是何时开始的,出发点是什么? 熊:6月1日国家正式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此前,自治区工商局专门下文,要求对市场上的桶装水进行专项整治,并要求行业协会予以配合、协助。为此,从5月底开始,行业协会的人便开始对饮用水市场进行摸底调查,掌握了第一手资料。5月25日,行业协会专门召集各理事单位,传达了工商部门的精神,并决定在6月初进行抽检。此次抽检属于加强行业自律的一个自检行为,目的主要是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和无证经营的厂家、经销商,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记者:被曝光的厂家质疑此次抽检过程存在违规现象,包括抽检的透明度、程序和抽检的公平性,更指出你就是一家饮用水企业的负责人。 熊:自治区工商局要求我们协助时,特别交代了此事要做好保密工作,以保证检验的真实性,因此我们不会公布具体的检验时间。而整个检验过程,是由自治区疾控中心的工作人员负责,行业协会只是负责协助。应该说,自治区疾控中心是严格按照相关流程进行采样、封样并检测的。另外,本次检验所检项目是生物指标,无需留样。实际上,我并不是饮用水企业的负责人,该企业的负责人是我妻子。 记者:部分厂家的负责人反映协会向他们索要3000~5000元的整改费,否则就将他们的不合格产品予以曝光属实吗? 熊:检测结果出来后,我让办公室的工作人员给那些出现不合格产品的厂家负责人打电话,要他们前来接受整改。作为行业协会,本着保护行业会员的原则,对那些问题较轻的企业,我们建议他们作出整改,先找到问题所在,并拿出整改方案。行业协会收取的费用,主要是用于整改和通知有关部门进行复检。其实有几个企业得知此事后,虽然查出了问题,但他们表现得非常积极,马上拿出整改方案,我们未予以曝光。 记者离开时,该协会办公室工作人员硬塞给记者一个信封,然后将记者推出门。记者向报社有关领导汇报后,目前已将信封交给报社有关部门。 协会“律人”还需先“律己” 目前,有水厂家负责人认为,当初,如果他交了3000元或5000元内部处理费,他的水绝对不会出现在公告中,为此,他认为协会有借此牟取不法利益的嫌疑。从事多年饮用水自检工作的黄先生指出,抽检中某批次水不合格,只能证明这个批次有问题,不能证明这个厂家的水都是不合格产品。因此,在协会抽检时,只有一个批次不合格,便不顾企业生死、以广告的形式公布在媒体上,很显然,协会的做法是有目的的。 也有人指出:水协共抽检了52个批次水,结果仅公布24个,那么其他批次的水是否合格?一水厂负责人说,在这次抽检过程中,他一个品牌水被抽检4次,只有1次不合格,就被曝光了,他很不解。他认为,行业协会作为行业内部的管理者,应该从严要求自己,才能对行业的会员进行监督和管理。 记者了解到,目前,对于行业协会利用行业自律之便向企业收取费用、牟取私利的案例屡见不鲜。今年4月,广西某单位成立了行业网站,要求行业企业交几千上万元不等的费用,交钱者授予“保质、重安全”、“百姓信得过”牌匾。也就是说,只要企业愿意交钱,无论出了什么问题,都可以摆平。 行业协会有协助执法部门监督本行业、制定本行业发展规划、技术标准和产业政策的义务,但不能借此损害正规企业的利益。几个月前,省外某行业协会为了配合执法部门,曾对行业企业产品进行抽检,也出现了不合格产品。事后,该协会向企业收取“封口费”的行为被揭发,引起了很大反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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