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速10公里以下不罚款
提案:一份政协提案提出,南宁市目前存在限速不合理的路段有南建路和友谊路。南建路在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和白沙大道之间的路段,为双向六车道,路面较为宽阔,平时车流和人流较少,每小时限速40公里显然过低;友谊路是从南宁南下的主要道路之一,原来路面狭窄,2008年改造竣工后,大部分路段限速为每小时60公里,但在良凤江国家森林公园门前的路段,却仍是改造前的标准,即每小时限速40公里,并且这一路段设置有“电子警察”。
一些市民驾驶车辆经过这样的路段时,往往感到很不适应,必须踩刹车短时间内把车速降下来,稍不留意就会被“电子警察”拍到超速违法,也容易造成行车事故。提案还称,在衡阳秀灵路口和北大中华路口等地,路口左转红绿灯的通行时间设置较短,每次通行时间里,只有几辆车能通过,高峰时期常常会造成道路拥堵。
建议:南建路的限速设置提高。把友谊路良凤江国家森林公园门前的路段限速提高到每小时60公里。针对几个路口存在左转绿灯放行时间短的问题,要对路口的红绿灯进行调整。交通信号灯通行时间设置不合理的路口情况,希望有关部门及时进行整改。
南宁市政府答复:南建路在南宁市城市交通路网规划中属于交通次干道,对群众反映该路段限速值过低问题,南宁市规划、交通等管理部门已召开了工作协调会,但由于没有形成统一的意见,因此至今尚未调整。
良凤江国家森林公园门前的友谊路段是322国道的重要组成部分,从预防交通事故,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大局出发,对行驶在这一路段的机动车进行限速和测速是十分必要的。如2005年,这路段曾发生一起因大货车超速行驶和采取措施不当而翻入良凤江,造成死亡2人的重大事故。
针对群众反映的“隐蔽执法”等不规范问题,近年来南宁市交警部门一直在整改。2008年开展了专项治理活动,并通过电视、报刊和引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向社会公开“电子警察”设置路段和全市设置有“电子眼”的63处路段。2009年,印制了数万份“南宁市区电子警察分布图”发放给市民,对全市84个监控机动车闯红灯和超速行驶的记录仪系统设置位置公布于众,进一步提高“电子警察”执法透明度。
在对机动车进行测速执法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对超速10公里以下的违法行为,如无其他严重情节、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给予警告处罚或者教育,不再作罚款等处罚。今后将进一步强化交通管理工作,规范“电子警察”执法程序,努力让群众满意。还将对市区个别路口存在交通信号灯配时不合理的问题,进行调查及时整改,确保城市道路交通信号灯配时更合理。
| 上一页 下一页 |
| 第 [1] [2] [3] 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