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落实干部职工待遇增进和谐。按照工资政策规定,认真做好我局有关人员工资变动的报批工作,做到认真贯彻落实好工资政策,保证了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提高了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责任感。同时,切实做好上级与下级,单位与单位之间的管理和建设,在思想上关心干部职工学习,工作上重视与干部职工交流与沟通,生活上关心爱护干部职工,努力营造友爱和谐的浓厚氛围和办公环境,使全体干部职工感受到温暖和融洽。而且,还注重做好离退休干部职工的管理和服务,努力营造“尊老、爱老、敬老”的浓厚氛围,关心爱护离退休人员。如在“九九重阳节”、 春节前夕,做好节日慰问,由局党组成员带领相关股室人员走访慰问老同志,带去节日慰问金和节日礼物,使老同志感受到组织的关怀和温暖。
通过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凤山县地税局的政治文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蓬勃发展,工作作风明显转变、服务水平大幅提高、服务环境全面改善,各项工作取得了成效:一是促进了地税收入的持续稳步增长。2010年1-8月,全局累计组织税收入库2045.8万元,同比增收255.3万元,增长14.26%,完成市局下达年度3680万元任务的55.59%,为增加地方财力、促进地方社会经济发展做出了贡献。二是推动了地税事业的长足进步。创建和谐单位活动的深入推进,极大地激发了地税干部职工的工作热情,促使各项工作齐头并进。三是树立了崭新的地税形象。近年来,在行风评议、作风效能建设、继续解放思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等活动中得到了县委、县政府和河池市地税局的高度评价。2007年以来,在全县“党政主要工作绩效考评”工作中,凤山县地税局年年荣获一等奖,连年被河池市地税局评为“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绩效考评先进单位”,先后被县委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先进后盾单位”等荣誉称号, 2009年4月被广西壮族自治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评为“自治区文明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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