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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地方税务局建设“和谐单位”

(三)提高服务水平促和谐

实行集中征收,全县只设一个办税服务厅,并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受理全县所有地方税涉税事项,创广西首个办税服务厅整体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办公的县市。管理业务前移,方便纳税人。主要是将县局征管股发票岗业务前移办税服务厅,方便发票监管。将管理分局的建筑安装工程项目资料录入业务前移至办税服务厅,在办税服务厅增设专门岗位,负责所有工程项目信息的登记,最大限度地方便纳税人申请代开发票。加大信息化支撑力度,在巩固财税库行横向联网批扣税款的基础上,积极推广网上纳税,丰富多元化纳税申报方式。

(四)在税收执法中体现和谐

和谐税收是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良好的税收秩序,既是和谐税收的内在要求,也是社会秩序的重要方面,特别是税收稽查查办案件工作,更应该重视税收和谐和执行税收和谐工作。坚持依法治税是案件成功查处的关键环节。具体体现在广西环江洞角煤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案件上,该案共入库税款滞纳金罚款共计272.81万元。其中:个人所得税222.40万元、滞纳金27.62万元、罚款22.80万元。该案件的查处工作,自始至终坚持依法治税,对案件的执法难点、热点,都拿出来进行集体研究讨论,把所有涉及案件的法律法规文件都一一打印,认真对比研究,做到重点查深、查细、查透、排除障碍,对一些有疑问的地方,能够及时请示上级法规部门和稽查部门,这样做既确保税务部门的执行质量,经得起历史的考验,又可以达到,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冶理一方的目的,为广大纳税人营造依法纳税,公平竞争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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