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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地方税务局建设“和谐单位”

根据自治县文明办《关于在全县开展建设“和谐单位、和谐乡镇、和谐村屯、和谐社区、和谐家庭、和谐学校、和谐企业、和谐邻里”活动的通知》(环文明办〔2010〕4号)精神,在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地方税务局领导的引导下,扎实开展建设“和谐单位”活动,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通过组织学习有关文件,该局进一步提高了对建设“和谐单位”活动的认识。开展建设“和谐单位”对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为了扎实开展好活动,该局加强组织领导,确定由局长为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人教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形成了“党组统一领导,各部门齐抓共管,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建设机制。从而使我局建设“和谐单位”工作全面展开。

二、建设“和谐单位”活动主要内容

(一)争创税收新业绩,促社会经济和谐发展

主要工作措施:1.坚持定期税收分析会议制度。2.组织开展税源调查。3.加强对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重大项目、重点税种“四重”税收管理。4.开展特色行业税收清理。5.抓好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申报纳税。6.强化税收稽查力度。以上措施有效地体现了税收的调控作用,使我县社会经济健康持续发展。

(二)以“两年”活动助推建设“和谐单位”活动

根据自治区地税局开展地税系统“规范管理年”、“工作落实年”活动。该局以“两年”活动助推建设“和谐单位”活动。在规范管理上,开展十项行业税收清理工作,即开展木材加工行业、地方特色产品加工、矿山股权转让、耕地占用税、交通运输行业、小水电行业、单位及个人的门面房屋出租、企业经营转让承包行为、国税部门代征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建筑安装业(含私人建房)税收清理工作。在工作落实上,一是突出重点抓落实。积极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及其有关重要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领导的重要批示。认真贯彻落实区局、市局确定的各时期的税收中心工作和工作重点。二是强化责任抓落实。根据局内各单位职能,把全县地税工作会议部署的各项工作落实到具体部门。三是出台新的目标考核体系文件,分别从业务指标、工作纪律考核、月工作考核、群众评议、领导评定、争先创优6个方面进行考核。四是坚持召开月工作例会,总结上月工作,布置下月工作,由各股室、各分局负责人汇报,分管领导补充,局长总结布署,确保每月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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