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阳县国家税务局内设8个职能股、室,1个事业单位(信息中心),1个直属机构(稽查局),2个派出机构(征收分局),现有在职人员64人,其中党员56人,大专以上学历60人。主要负责灌阳县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储蓄存款所得税、车辆购置税等税种的征收管理工作。
近年来,该局在桂林市国家税务局和灌阳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聚财为国,执法为民”为宗旨,以依法治税为先导,组织收入为中心,思想教育为重点,服务发展为目的,与时俱进、求真务实,“三个文明”建设取得了可喜成绩。该局组织税收收入由2007年的4717万元增长到2009年的5691万元,年均增长10.32%。至2010年8月,该局组织税收收入5671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10.40%。2007年,该局被命名为“自治区级文明单位”,灌阳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被授予“自治区级巾帼文明示范岗”,2009年,黄关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被授予“市级文明窗口”。
一、加强组织领导,营造良好创建氛围
近年来,该局以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为手段,以创建“全国文明单位”为目标,不断丰富和发展 “敬业奉献,求实创新,公正廉洁,文明和谐”的国税精神和“以人为本,清简务实,求真创新”的工作理念。明确了工作主旨,形成了特有的主导文化和主流工作作风,为创建工作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动力。在创建活动中,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将创建目标精细化、责任化,开展走访、检查、暗访,将结果与干部职工的业绩和考核奖惩挂钩,形成了全员参与的良好创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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