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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经适房销售实行新规 单身人员限70平方米以下 (5)

2011年08月02日 06:55 来源: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 作者:唐正芳 吴柳滔 编辑:吴婷婷

5.为什么以往申购户在选房面积上不控制,现在要控制?

答复: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制度的建立是从1995年实施国家安居工程开始逐步发展起来的,随着时间的推移,国家经济适用住房政策也发生了变化,因此需要在不同时期采取不同的管理方式。

第一阶段(1994年~1998年):1994年国务院首次提出加快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南宁市作为试点城市,开始建设安居工程,因此在销售上只要个人意愿申请在立项的小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都能购买到经济适用住房,当时不乏有高收入人群买到了经济适用住房。

第二阶段(1999年~2007年):1998年《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要求建立和完善以经济适用住房为主的多层次住房供应体系,不单是购买人群上放得较宽,在销售管理上也相对宽松,不少中等收入家庭都能买到经济适用住房。

第三阶段(2007年-2009年):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南宁市实际,出台了南宁市《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对经济适用住房单套的建筑面积原则上进行了明确规定,即“家庭成员为3人以下的保障面积标准为套型建筑面积60平方米,家庭成员为4人(含)以上的,保障面积标准为套型建筑面积8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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