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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刻认识依法治理的历史必然

深刻认识依法治理是影响全面深远的系统工程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实现依法治理,必须坚持奉行法治精神,厉行法治原则,执行法治管理,着力培养人的法治意识,树立法治思维,提高司法公信力,维护法律权威,推动实现社会管理全面法治化,充分发挥法治在国家管理和社会治理中的作用。

1.强化法治基础,培养法治意识。公众对法治的普遍认同和坚定信仰是法治成熟的重要标志。如果没有公众的充分尊重和自觉遵守,制定再多的法律法规也是一纸空文,再完善的法律体系也会形同虚设。近年来,通过广泛开展法制宣传和教育,公众的法治意识极大提升,主体意识、权利意识、参与意识、平等观念、法治观念等都有了明显增强,这是推进依法治理的一个良好基础和有利机遇。必须从夯实法治基础入手,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使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进社区、进乡村、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从根本上克服“信访不信法”等问题,使社会公众自觉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真正做到学法明是非、知法明荣辱、用法止纷争,不断提升全社会的法治文明水平。

2.坚持依法办事,维护法治尊严。“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依法治理,不仅要看制定了多少法律,更要看是否真正执行法律。法律制定出来却得不到严格执行和遵守,造成的危害会更大。必须树立法律的权威、法治的权威,加强宪法和法律实施,把法治教育与法治实践有机结合起来,做到执政党依法执政、依法治国,政府依法行政、规范服务,人民群众自觉遵守法律、理性维权,才能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的统一、尊严、权威,形成良好的法治环境。各级党委必须依法执政、科学执政,在宪法范围内工作,带头守法,自己不违法,不干预执法,形成正面示范效应,不断推进经济社会各领域的法治化规范化。各级行政机关必须带头严格执法,围绕行政主要环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完善执法体制,创新执法方式,加大执法力度,规范执法行为,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让人民群众更多地享受到法治文明带来的幸福。

3.提升司法品质,增强公正法码。高品质的司法是司法公信力的基础,司法品质的第一要义就是司法公正。当前,我国司法品质不高,特别是一些案件的审理不能让人信服,一些案件在判决后存在“执行难”问题,使公信力受到了影响。司法判决不能执行与司法判决不公正一样,不仅对受害人的合法权益造成直接损失,更对司法机关和法律的权威与尊严造成严重损害,甚至转化为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失望,影响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必须努力提高司法品质,着力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和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坚决杜绝“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同时,探索完善民事强制执行法、建立社会信用体系、加强惩罚力度、健全社会监督机制等办法,依法打击违法行为,让每一个公正的判决都能得到执行,使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切身感受到公平正义,从而敬畏法律、相信法院,提高司法公信力,有问题也主动去找法院解决。

4.树立法治思维,提高法治能力。打铁还须自身硬。各级领导干部的法治能力影响着法律作用的发挥,影响着民众的法治意识,关系着国家治理的效能。当前,一些领导干部法治意识薄弱,法治能力不强,存在着依法管理能力不足的危险,甚至一些领导干部目中无法,存在以权压法、干涉司法等个人行为,完全违背法治精神、法治理念,很容易引发社会冲突,滋生腐败等问题。各级领导干部必须真正尊崇宪法和法律,带头严格执法,做到心中有法,保持对法律的敬畏之心,在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时,时刻牢记人民授权和职权法定,严格遵循法律规则和法定程序,自觉接受监督和承担法律责任,自觉“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善于运用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维护稳定,克服和解决前进中的困难问题,化解现实中的矛盾纠纷,坚决杜绝违反法律、违背民意、不讲科学、长官意志的错误决策,从源头上减少社会矛盾,为推动我国法治文明进步树立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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