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物业管理费巧立名目
案例
2014年下半年,来宾市物价局先后接到两个小区业主的投诉,反映房地产开发商交付商品房时,分别按3200元和4300元的标准向业主收取水电开户费(初装费)。
经查,这两个小区的房地产开发商在交房过程中,强制向153名住户收取水电开户费(初装费)共计61.94万元。根据《价格法》有关规定,来宾市物价局责令上述房开商立即停止收费,并限期清退已收取的费用。截至2014年底,上述两个小区房开商已将所收取的水电开户费(水电初装费)61.94万元,全额清退给缴费者。
记者观察
物业管理收费的投诉呈逐年上涨的趋势。业主们反映的问题主要有:物业公司强制收取装修押金、装修垃圾清运费、装修管理费、门禁卡工本费;擅自将小区道路或者其他公共场所设置停车位收取停车费;擅自提高露天停车场停车费;小区水电费公摊不公开或公摊较高;电动车停放费和充电费上涨。2014年比2013年举报量就上升了57.78%,立案查处10件,经济制裁达71.95万元,其中,退还缴费者金额69.04万元。今年一季度,涉及物业管理服务价格的举报咨询1051件,占总件数的23%,同比上升了34.57%。
| 上一页 下一页 |
| 第 [1] [2] [3] [4] 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