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日报传媒集团主办

广西首届“红盾杯”好新闻大赛活动方案

四、评选标准

(一)报刊、通讯社文字类作品参评项目:

1.消息:以简要文字迅速报道新闻事实的新闻作品。新闻要素完整,角度新颖,内容充实,结构清晰,语言文字精炼,报道准确,每篇字数在1000字以内;作者署名超过3人或未署名的,按“集体”申报。

2.评论:对社会关注的新闻事件、热点话题、社会现象等进行事实分析和说理的新闻作品。包括社论、评论员文章、署名评论等,每篇字数在2000字以内;作者署名申报要求同上。

3.通讯:用多种表现手法对新闻人物、事件等进行深入报道的新闻作品。包括深度报道、解释性报道、调查性报道、新闻特写、新闻综述等,事实准确,材料典型,结构合理,描写有细节,评述有深度,感染力强(调查报告:列举事例,观察现象,注重分析,提出建议,逻辑清楚,语言简练;现场特写:中心突出,短小灵活,细节生动,行文流畅);每篇字数在4000字以内。

4.系列(连续、组合)报道:系列报道、连续报道是指围绕某一主题或已经发生的新闻事件所做的多角度、多侧面、多层次、多方式报道,连续刊发的“跟踪式”报道,单件作品不少于3篇。平均单篇作品字数不超过2000字,作者以代表作刊播时的署名为准,刊播时署名超过6人的,按“集体”申报。

(二)新媒体类(网站)作品文字类参评项目:同上。

(三)电视类:电视台(简称电视)作品参评项目:

电视类作品,除前述一般性要求外,重在表现手法、编辑制作创新,画面真实,声音与画面协调。

1.消息:定义同报刊、通讯社评选项目。时长不超过4分钟,作者指采写、编辑等主创人员,超过4人按“集体”申报。

2.新闻专题:从不同角度报道、分析同一新闻事件、新闻人物、社会现象的电视新闻作品。包括深度报道、解释性报道、调查性报道、新闻特写、新闻综述等。时长不超过45分钟,作者署名申报要求同上。

3.系列(连续、组合)报道:定义同报刊、通讯社评选项目。平均单件作品时长不超过8分钟,作者指代表作的策划、采写和编辑等主创人员,署名超过7人的,按“集体”申报。

4.新闻访谈节目:主持人与嘉宾就公众关注的新闻人物、新闻事件和热点话题进行讨论的谈话节目和新闻人物访谈节目,要求主持人与嘉宾现场交流谈话占整个节目时长不少于2/3,时长不超过1小时,作者指主编、编导、主持人等主创人员,超过6人按“集体”申报。

5.新闻现场直播:与重大新闻事件的发生和发展同步播出,集现场报道、背景介绍与事态分析等于一体的新闻节目。要求必须以自采新闻现场音像信号为直播主体,采用音像资料的时长不超过整个节目时长的1/3。不包括纪念会、报告会、文艺演出、工程庆典、剪彩仪式、活动开幕式和以演播室直播谈话等为主体的节目。作者署名申报要求同上。

(四)广播类:广播电台(简称广播)作品参评项目:

广播类作品,除前述一般性要求外,应清新活泼,串联自然,播音得体,编排得当,有鲜明的广播特点。

具体要求同电视类。

(五)新闻图片作品参评项目:除前述一般性要求外,还应新闻性强,紧扣主题,表现力强,标题准确,文字说明新闻要素完整,文字简洁,画面清晰、比例得当、不造假摆拍。

参评作品不得经过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照片除可做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度调整外,不得用电脑做合成、添加、删除、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对影调和色彩等的适度调整,以不违背拍摄对象客观真实属性为准。参评作品不得加入边框、水印等修饰。要求保留原片,评选获奖后传入指定邮箱供核实。图片格式为JPG,图片大小不小于1.5M。

五、报送要求

参评作品由各协办单位按如下要求向组委会推荐:

(一)各推荐单位务必于12月10日前(以邮截为准)将推荐作品以纸质(请用快递邮寄)和电子文本两种形式报送组委会办公室,不按要求及时报送,报送材料不齐全的,不予评选。

(二)报送材料包括:

1.各推荐单位报送参评作品中,须填写推荐总体报告1份,包括共推荐多少篇作品、分类及等次等。填写1份《“为党旗增辉 为红盾添彩--广西首届‘红盾杯’作品推荐汇总表》(附件2)并加盖单位公章。同一项目2件以上参评作品,按照初评结果顺序填写;《广西工商系统首届“红盾杯”好新闻大赛推荐表》(附件3)各一式1份。 

2.参评作品文字材料的打印件及复印件均用A4复印纸。每件参评作品须报送文字材料,装订顺序为1份推荐表(附件3)和1份作品文字稿。

(1)报刊类作品要求是剪报的清晰复印件;广播、电视类作品请报送完整文字稿;网络评论作品要求是当前页面的打印件、专题作品要求是首页及3件代表作的打印件、访谈作品要求是在线访谈全部页面的打印件。 

(2)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须在开始、中间、结尾三部分当中各选1篇代表作,组合报道选择不超过3件代表作,并附1000字以内报道内容简介,完整的作品目录和刊期。

(3)各推荐单位均须报送1套完整的电子文本,包括推荐目录、组织初评工作的情况、各个项目作品推荐表、刊播发表的作品(广播电视作品须附完整文字稿),发送到组委会办公室指定电子邮箱。

(4)文字类参评作品须报送1份完整样报刊,并将作品发表所在版面的电子版(制作成分辨率为72dpi,RGB模式的JPEG图片),连同作品文字稿的电子文本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新闻网站报送作品每件参评作品须另起word附上网上链接地址。评论要求为参评作品所在网页;专题要求含所在网站或频道的页面、专题首页和3件代表作的网页。

(5)广播类、电视类参评作品须将原版播出作品刻录为适用于DVD机播放的光盘,同一推荐单位参评的所有广播类、电视类作品可刻录在1张光盘上。

(6)专题、系列(连续、组合)报道原作有片头、片尾的,须把片头、片尾完整刻录在光盘上。作品文字稿的电子版(word文档,标题字体用14号黑体加粗,居中;小标题为12号宋体加粗,居中;正文字体为12号宋体)需刻录在光盘上。

(7)摄影类须报1套文字材料和原片洗印件1份(一律为8英寸,用硬卡纸装裱,规格见附件4,并报1份发表在媒体的原件报刊或网络截图,每张照片大小不能低于1.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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