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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首届“红盾杯”好新闻大赛活动方案

六、参评作品要求

(一)参评作品个人同一类型作品报送数量不超过3篇。

(二)所有推荐作者均须按作品推荐表要求填写,内容填写不详不能参评。

(三)参评作品统一由作者所发表作品的新闻媒体推荐,不接受以个人名义报送的作品。

(四)各推荐单位要按照评选相关规定认真审核参评材料,对涉及作品有抄袭、虚假、失实,事迹材料和其他申报材料有造假、虚夸、篡改、伪造及未按规定程序推荐等要认真进行核查。

(六)个人对作品的著作权负责,推荐作品必须为原创并享有版权,确保作品内容的真实性。

(七)本次评比不退参评作品,请作者自留底稿;组委会有权编印获奖作品集并在广西工商系统的网站或用于其它公益形式等非商业性使用。凡上报参评作品的作者或单位即视为同意以上条款。

七、投稿要求

(一)作者向协办单位新闻媒体自由投稿,并在稿件显著位置注明“广西首届‘红盾杯’好新闻大赛”应征作品字样,同时注明作者真实姓名、通信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涉及敏感问题需盖相关单位公章等。

(二)投稿邮箱:

1.媒体邮箱:中国工商报cicnywb@163.com;广西日报470769898@qq.com;广西电视台xwbtlk@vip.sina.com;广西广播电台2609588744@qq.com;广西新闻网haoxinwen2016@163.com;人民网广西频道   gxgshxw@163.com;新华网广西频道gxfskhd@126.com;《广西工商》杂志gxgsxh@163.com。

2.组委会公用邮箱和地址:

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车亚焕、甘孝雷、文莉(具体负责)、杨彪(具体负责),电话:0771-5532970。

地址:广西南宁市怡宾路1号自治区工商局“红盾杯”好新闻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文莉、杨彪(收);邮编:530028。

八、奖励办法

奖项设置:广西首届“红盾杯”好新闻大赛分报刊(含通讯社)类、电视类、新媒体(网络)类、广播类、摄影类等5个类别;每个类别设置奖项如下:

报刊、通讯社类及新媒体(网络)类奖项设置分别为:一等奖3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优秀奖8名。

电视类、广播类、摄影类奖项设置分别为: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4名;优秀奖6名。

另按获奖的数量评出单位组织奖6名(在协办单位和各市工商局中产生)。

参评作品达不到评奖标准的,奖励名额可空缺。

九、评选办法

(一)组委会将评选活动方案在媒体进行公布。

(二)参评作品通过2种方式产生:

1.协办单位推荐:除广播、电视媒体根据奖项设置按1:2比例推荐作品外,其余协办媒体各向组委会按1:1的比例推荐作品。

2.专家评审:组委会召开成员单位评审会,对推荐作品进行无记名投票,根据作品的得票情况评出拟获奖作品(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评委不参加作品申报)。

3.拟获奖作品在广西红盾网等媒体公示7天,根据公示情况,确定最终获奖作品。

十、实施要求

(一)全区各级工商机关要将活动作为2016年一项重要宣传工作,认真按要求抓好落实,充分发动全体工商干部职工和媒体工作者、专家、群众及服务对象积极参与。

(二)各地工商机关要组织专门力量及时做好宣传工作,特别是要积极争取各媒体驻当地记者站的支持,请他们采访、报道,形成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的宣传态势和强大的社会舆论氛围,使全社会都关心支持工商行政管理工作。

(三)全区工商系统要把这次活动作为宣传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良好契机,通过工作实绩,让社会各界了解工商、支持工商工作,树立良好的工商形象。所宣传的先进个人,须征求同级工商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其事迹应当客观真实、生动感人;所宣传的先进集体,撰稿人必要时须征求同级工商部门的意见。对于弄虚作假、抄袭他人作品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作品的评选资格,并通报批评。

活动方案及表格下载

 

 

附件一:“为党旗增辉 为红盾添彩——广西首届‘红盾杯’好新闻大赛”活动方案

附件二:“为党旗增辉 为红盾添彩--广西首届‘红盾杯’好新闻大赛”活动参评作品推荐汇总表

附件三:“为党旗增辉 为红盾添彩--广西首届‘红盾杯’好新闻大赛”活动参评作品推荐表

附件四:“为党旗增辉 为红盾添彩--广西首届‘红盾杯’好新闻大赛”活动参评摄影作品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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