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闻网金城江8月31日讯(通讯员 伍春艳)美丽龙江河从云贵高原南麓余脉奔腾而下,越过崇山峻岭,一路高歌向东流去。正如“逢山开路,遇水搭桥”的河池精神一样,坐落在龙江河畔的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不断创新工作思路,以法治平安金城江为前提,以司法服务为基础,念好“走、问、联、通”四字诀,唱响调解、审判、执行三部曲,全力打造司法为民“首善之区”。
“走”出旧有模式 促进快审快结
近日,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晓春深入金城江区法院开展调研。
“金城江区法院作为河池市案件最多的基层法院,在办案人手和经费紧张的情况下,抓紧工作不放松,克服种种困难,全力推进审判执行及其他各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杨晓春说,坚决走出去,不受旧框架、旧模式束缚,创新工作方法,促进快审快结,努力开创审判执行工作新局面。
过去,法官审理案件往往是按部就班,就案办案,不少案件都是一步到庭处理。该院深深认识到,随着民商事案件大量增加,不改进审判方法将影响案件结案率。为此,近年来民事审判从实际情况出发,对案件采取繁简分流措施,指定专门资深法官处理简易案件,由此分流80%以上的案件,剩下的20%普通案件在承办人阅卷后,对疑难问题,由庭长组织全庭讨论,从而理清思路、找出方法,进而达到快速公正处理案件的效果。对简易案件,由承办法官通过口头传唤、电话联系等简便方式与当事人沟通交流,了解双方当事人对案件的争议焦点、思想动态,找准调解的基础,以最快速度调解结案,达到案结事了的目的。
“问”实情问民意 入现场办铁案
前不久,金城江区政法委书记容祖浪率领调研组一行3人,到金城江区法院调研指导工作。座谈会上,金城江法院院长刘丹向调研组汇报了法院在人员机构配备、审判执行、阳光司法、涉诉信访等方面工作开展情况,并就法院在审判执行工作、司法体制改革中遇到的新问题、新情况、新困难进行交流和探讨。
“深入基层问实情,问民意,了解并服务基层部门和广大群众。”容祖浪说,正如法官深入现场问情况查秋毫,力争办理每一个案件公平公正,为把金城江区建设成为河池市和谐之区、平安之区、首善之区作出更大的贡献。
去年10月20日上午,法官再次来到六圩镇六圩村,分别向玉某和梁某送达民事调解书,解决两家“7”型的旮旯地相邻纷争。法官亲自丈量、画线、主持调解,梁某将建在玉某房屋后面的围墙拆除,退出60厘米作为公共排水沟;玉某也拆除自家大门,让出部分空间。自此,两年多时间两家打了四场官司纠纷终于落幕,双方握手言欢。
民商事案件涉及到经营领域,往往标的大、法律关系复杂、双方争议大,若只是通过召集当事人到办公室了解案情、开庭审理这些常规化审案环节往往不能满足实际需要,这就需要深入了解案件情况,通过现场查看,加深对案情的进一步了解,把握案子关键。据统计,去年,民事审判法官入实地、入现场达600多人次,审结案件429起,基本实现案结事了。
“联”合部门人员 追求公平公正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金城江区法院积极联合政府、人民陪审员、律师等部门和人员参与案件审理、调解,发挥集体的主观能动性,积极参与审理案件,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据不完全统计,去年各审判业务庭审理案件联合部门人员452人次,有效推进阳光司法,维护人民法院的司法公信力。
去年11月,交通巡回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涉及24人受伤的跨省交通事故纠纷案。甘肃某运输公司车辆在河池东隧道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车上24位乘客受伤,伤者均来自重庆和甘肃的外出务工者。事后,伤者找到交通巡回法庭,请求解决赔偿事宜。因该案涉及人数多,且双方当事人均来自外地,为让伤者尽快得到赔付及早日返乡,交通法庭的法官不辞辛苦,多次往返于医院与各相关单位,细心给每一位伤者解答相关的法律问题。同时,联合司法、交警等部门人员一起开展工作,给予这些外地伤者各方面的帮助,为他们的利益做出最大的努力。此外,为解决伤者医药费的给付问题,交通法庭法官还不远万里到甘肃找当事运输公司及其投保的保险公司进行协商处理,经协商保险公司赔付伤者80万元医药费。事后,为表示感谢,当事人给交通法庭送来了锦旗和感谢信。
“通”融各种机制 维护法律权威
金城江区法院将调解、审判和执行无缝对接。通过事前沟通,与协助执行单位建立联动机制,为执行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在金城江区法院,只要涉及被执行标的是土地、房产、车辆、股权等有可能采取拍卖、变卖或以物抵债的执行案件,法院均向相关权利登记部门发出征询函,征询被执行标的是否存在无法办理产权变更手续或者有其他影响执行的情况。避免因缺乏沟通导致不能协助执行,使案件陷入两难的被动局面;通过事中协调,整合各协助单位的社会管理资源,加大配合协作力度,形成破解执行难的合力;通过事后总结,吸取教训、总结经验,不断完善与协助执行单位联动执法的长效工作机制。
去年,金城江区法院受理的涉及协助执行案件中,协助单位均能依法无障碍协助执行,确保案件的顺利执结,大大提高执行效率和效果。
去年,该院共审结民商事案件2261件,其中可调解案1879件,成功调解939件,撤诉313件,调撤率66.63%。执结各类执行案829件,执结标的15373.374万元,全年无信访投诉案件。全院荣获各级表彰48项,执行局被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全区法院先进集体”称号,同时还涌现出“全区法院办案标兵”石李春、“全区法院司法警察先进个人”华毅等一大批先进典型。
近日,自治区高级法院召开全区法院“执行案件集中清理月”活动总结表彰大会,金城江法院荣获“执行案件集中清理月先进集体”称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