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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盟自贸区原产地证书 (5) |
2009年10月28日 11:22 来源:广西新闻网 编辑:郑柳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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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证书提交期限 证书应在签证机构签证之日起4 个月之内向进口国成员方的海关提交;如产品按直运规则的规定经过一个或多个非成员方境内,证书的提交期限延至6 个月;如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出口人无法控制的合理原因致使不能遵守提交期限,进口成员方的有关政府机构仍应接受已经超出期限提交的原产地证书;在任何情况下,如果产品在原产地证书提交期限内已经进口,进口成员方有关政府机构可接受该原产地证书。 5.证书填制说明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证书采用专用证书格式。证书由一份正本及三份无碳副本组成,正本为灰棕色,印有扭索图案底纹,副本为浅绿色。证书的正本和第二副本应由出口人提供给进口人以供其在进口国通关使用。第一副本应由出口成员方签证机构留底。第三副本由出口人留存。当进口国海关对收到的FORM-E证书产生怀疑时,将FORM-E证书第二副本退给签证机构作为核查的需要。FORM-E 证书所用文字为英语。每份证书应注明其签证机构的单独编号。证书各栏填制要求如下: 标题栏(右上角),填签证机构编定的证书号,例如: E06333334850001 第1栏:出口商名称、地址、国家 注意: 第 2栏:收货人的名称、地址、国家 注意: 第 3栏:运输方式及路线(就所知而言)此栏应填离港日期、运输工具及卸货口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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