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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二类区域3月10日前开始按新标准收停车费 (9) |
2013年03月06日 06:32 来源: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 编辑:林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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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类区域范围 兴宁区朝阳商圈(以华西路-华东路-友爱南路-人民东路-新民路-桃源路-江北大道-北大路8条市区道路为边界所框定的区域),埌东金湖商圈(以长湖路-金湖北路-金浦路-锦春路-双拥路-滨湖路6条市区道路为边界所框定的区域)。 一类区域收费标准 一类区域采用智能设备停车管理系统(咪表)电子计时收费,收费标准为:3元/辆·30分钟。每30分钟为一计费时段,不足30分钟按30分钟计。 停放服务费按时间段累计收取,停放2小时以内为四个收费时段,每时段3元;停放2~4小时为第五至第八收费时段,每时段收费3.5元;4小时以上为第九、第十收费时段,每时段在原收费标准的基础上再加收1元,每日最高收费限额为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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