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家:
顾客索要高赔偿
记者随后联系上该桶装水生产厂家的一名童姓负责人。童说,事实不像李某所说的:起初发现问题时,厂家派过去的业务经理已经表示,可以赔偿李某50桶水,哪知李开口便向厂家索要5000元的赔偿,继而说要4000元,最后又说低于1500元的赔偿就免谈。厂家认为李某索要的赔偿金过高,不合理。双方没有达成一致。童还说,厂家实际上已主动找过李某协商,但是李某还是坚持要高价赔偿,且还声称要把该桶装水拿到粉摊示众。
记者再次联系李先生,他否认了索要5000元赔偿金的说法,他说当时他开口就是1500元,绝对没有说过要5000元,也没有拿该桶装水到粉摊示众的行为。李再次表态说,现在他不想要厂家任何赔偿,也不想工商部门介入,只希望媒体把这事曝光。
工商:
最高10倍价款赔偿
面对消费者和厂家的两套说法,记者只能如实记录。在这种情况下,什么样的赔偿才是合理?有理有据才是处理问题的关键。柳州市工商局柳北工商分局沙塘工商所副所长张伟斌说,这件事工商所并没有接到该消费者的反映,但就这个情况来看,该桶装水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厂家对消费者最高只是支付价款10倍的赔偿金。如果李某饮用了该桶装水,发生的其他损失赔偿另外再计。
| 上一页 |
| 第 [1] [2] 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