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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城法院深入推进司法扶贫工作

广西新闻网罗城8月1日讯(通讯员 吴昀懋)罗城仫佬族自治县是全区脱贫攻坚任务最繁重的地区之一,今年以来,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统筹安排审判执行工作,积极投入扶贫攻坚工作,做到县委提出的“三个落实”(即:落实帮扶对象、落实帮扶责任人、落实帮扶项目)和“四个到位”(即:工作到村、帮扶到户、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加强组织领导,有序推进扶贫工作。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和安排,院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积极加强各种扶贫工作会议和工作培训,研究制定本院开展扶贫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扶贫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积极组织干警进村入户调查核实,与联系对象结对帮扶。全院在职在编干警按照正科9户、副科5户、科员2户的任务,已多次进村入户与联系对象结对帮扶,向扶贫对象发放扶贫手册,开展调查核实工作。进入汛期后,罗城多次遭受暴雨袭击,受灾严重,给扶贫工作带来较大影响,我院积极派人到联系点了解灾情,做好帮扶工作,较好完成了县委安排的任务。

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司法扶贫工作方案。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市中院《关于全市人民法院为脱贫攻坚精准扶贫工作提供司法保障的指导意见》和本院工作实际,制定了《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关于为脱贫攻坚工作提供司法保障的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任务和要求。

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脱贫攻坚提供司法保障。一方面严厉打击各种严重事故刑事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稳定;配合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问题专项活动,依法严惩贪污、挪用农村危房改、困难群众生活低保、骗取新农合医保等款项的职务犯罪,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妥善拖欠农民工资、劳力合同争议、追索工伤抚恤金等案件,切实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加大司法救力度,推进便民诉讼服务,切实解决困难当事人的生活困难问题,减轻群众诉讼负担。今年以来,已有7个经济困难的案件当事人获得减、缓、免交诉讼费,累计金额达到3.69万元;有4名困难的申请执行人获得司法救助,共计6.8万元,对脱贫攻坚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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