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闻网罗城12月25日讯(通讯员 吴昀懋)“群众满意不满意”是法院工作好坏的评价标准。近年来,罗城法院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采取“五大举措”提升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
立足本职,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维护社会稳定。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大局,把执法办案与服务大局紧密联系起来,坚持不懈地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通过刑事审判工作,坚决打击刑事犯罪,努力维护社会安全。在继续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的同时,认真贯彻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在民商事审判中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将调解工作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信访等各个环节,关注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加强行政审判工作,加大通过协调方式解决行政纠纷的力度,力促官民和谐;执行工作在巩固创建“无执行积案法院”活动取得成果的基础上,认真落实执行案件流程管理、监督审查和信访督办三项制度,全面提高自动履行率和实结率,有力化解执行难题。通过扎实有效的审判执行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公平和正义,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坚持司法为民宗旨,切实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对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依法给予减交或免交诉讼费,对生活特别困难而被执行人以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申请人,依法给予司法求助。积极开展巡回审判活动,组织巡回法庭深入农村田间地头、工矿企业和监狱等地现场开庭审理案件,为群众提供诉讼便利,减轻群众负担。深入推进阳光司法,拓宽司法公开渠道,利用现代网络技术,将判决生效的案件信息包括法律文书送达、案件审理期限、裁判文书内容、执行工作情况等全部上网公布,方便群众查询。主动开展审务公开活动,通过开展网络庭审直播、开通法院微博、微信,及时向社会公开审判、执行工作情况,接受群众监督,进一步增加法院工作透明度,提高司法公信力。近三年来有200个案件当事人获得减、免交诉讼费共计29万余元,有38个生活困难当事人获得司法救助金共计47万元,巡回审判案件80多件,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每年法院工作报告都得到人大代表认可,并高票通过。
加强涉诉信访工作力度,努力为当事人解决实际问题。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高院和河池市中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的精神,坚持和完善规范服务、亲民服务、效能服务,切实发挥司法为民的服务窗口作用,提高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预防和减少涉诉信访案件的发生。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下大力气解决信访积案,通过采取“大排查、大化解”、“法官带案下访”和对困难当事人回访等活动,及时解决上访户反映的信访问题,取得了良好成效。先后有效化解了黄某芬、覃某健等一批老上访户的信访积案,解决了他们的实际问题,消除了信访隐患。
加强队伍司法作风建设,不断提高司法服务水平。结合开展 “三严三实”和“两学一做”等专题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通加强干警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宗旨意识教育,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最高法院“十条禁令”,切实纠正干警存在的“四风”问题和“不严不实”问题,使干警牢固树立司法为民和公正司法观念,在审判工作中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做到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在全院形成规范司法、阳光司法、文明司法,讲究司法礼仪,注重工作细节,改善服务态度,弘扬新风正气的良好工作氛围。人民群众对法官和法院的有了新的认识。
扎实做好司法宣传工作,努力提升法院公正形象。结合审判执行工作实际,加强司法宣传力度,通过报刊、杂志、网络、电视台、手机微信等平台,大力宣传法院各项工作的方法、措施和取得的成效,宣传法官公正司法、为民司法的先进事迹,使人群众对法院和法官的工作有更加深刻的认识和了解,拉近人民群众与法院和法官的距离,增进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理解、支持。同时,积极开展送法下乡、送法进校园、进社区等活动,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面宣传法院工作,提高群众“平安建设”参与率和知晓率,努力提升人民满意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