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闻网金城江12月8日讯 (通讯员 王玉涛)日前,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圆满执结这样一起案子:一老赖迫于法官的 “围攻”,主动将涉案车辆返还给申请执行人。
2014年12月17日,谢某某在向吴某某借款150000元,在王某某毫不知情情况下,将王某某所有的川×××号丰田越野车质押给吴某某保管,后王某某起诉至法院,请求确认担保合同无效,要求吴某某返还车辆。法院审理后确认担保合同无效,并判决由吴某某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将车牌号为川×××号的丰田越野客车返还给王某某。
判决生效后,吴某某把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当成儿戏,没有自觉将涉案车辆返还给王某某。无奈之下,王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在执行过程中,送达执行通知书给被执行人,并向吴某某告知了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各种法律后果。执行人吴某某仍然我行我素,将涉案车辆藏起来。后法院果断采取强硬手段。
2016年11月初的一天,承办法官接到申请人王某某的电话,电话告知被执行人吴某某开着涉案车辆出现在金城江区。承办法官顾不上休息,立马带上两位法警,赶往被执行人出现的地点。当承办法官将工作证出示给被执行人吴某某,吴某某再看看围着自己的法警,自知无处可逃,便答应承办法官主动将车交给法院,由法院将车辆转交给申请执行人。
于是,被执行人吴某某自己开车涉案车辆,跟随着法官,来到法院,并办理了相关移交手续。
当申请人王某某领到自己爱车时,感动得热泪盈眶。她紧紧握住承办法官手,不断说着谢谢。
